汉寿县局着力推进“依法治统”大幅提升政府统计公信力
汉寿县统计局在创建文明单位的进程中,将“依法治统”作为政治文明的大事来抓,不断强化统计法制宣传,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按照统计法规定,独立行使统计调查、报告、监督的权力,不干预调查对象上报数据,严肃查处拒报、虚报、瞒报、迟报统计数据的违法行为,从而提高了统计数据质量,提升了政府统计公信力。在最近开展的全省统计执法巡查中,得到了省统计局领导的充分肯定。
一是扎实推进法制宣传。深入开展统计普法宣传,增强社会各界和被调查对象的统计法制意识,提高依法履行统计职责和义务的自觉性,形成依法统计的良好社会氛围。依托专业统计年报会,组织集中学习《统计法》、《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结合企业统计联网直报工作,有针对性的讲法、用法;利用统计资格考试的培训课,详细宣讲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政策、制度,统计执法环境不断优化。
二是严肃开展执法检查。建立了与市统计局法规科、县人大法工委、县纪委优化办、县政府法制办的联系汇报制度,并获得了每月20日以后进入全县规上企业开展统计执法检查的授权。坚持每年的统计执法检查对象在30家以上。坚持教育与处罚并重,初查与巡查结合,对未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立案查处,依据行政裁量权基准,由局务会集体研究决定处罚尺度与罚款金额。统计执法工作严谨规范。
三是严格做好行政许可。加强对部门统计调查工作的管理,建立《数据质量监控制度》、《统计数据管理制度》,依法履行对辖区内统计资料的公布与管理。在数据报送上,坚持专业人员、综合股长、分管领导、业务副局长、局长五人会签制度。在数据发布上,由综合股按上级评估后的数据统一对外发布。在数据质量评估上,加强与发改、工商、税务、技监、财政、人行等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开展多角度、多方位、多形式的数据评估,对大起大落、相关指标相互矛盾、数据趋势与实际明显相反的指标重点监控审查。使全县统计数据资料管理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切实有效地保障了政府统计机构统计资料的法定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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