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区政府发文加强和改进乡镇(街道)统计工作
近日,武陵区政府办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乡镇(街道)统计工作的通知》(武政办函〔2016〕31号),要求进一步夯实统计工作基础,提升统计工作水平,更好地发挥统计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通知》指出,乡镇(街道)统计工作是政府统计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开展各项统计工作、保障统计数据质量、提升统计服务水平的重要基础,要从确保区委、区政府各项决策科学准确、维护统计公信力的高度,不断加强和改进乡镇(街道)统计工作。
《通知》对乡镇(街道)统计工作的职责、统计工作的要求、统计规范化建设、统计基层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要求乡镇(街道)统计工作必须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工作标准制度,实事求是上报统计资料,不得影响干预数据上报,更不能代报统计报表,要确保数据资料真实可靠。统计规范化建设达到“六有”基本建设标准,即有机构、有人员、有工作经费、有独立的办公场所、有工作制度、有电脑、资料柜等。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应建立独立的统计机构,统计工作要逐步延伸到村(社区)一级,统计工作经费应纳入乡镇(街道)财政预算。在统计队伍建设方面,乡镇(街道)统计员实行区局、乡街双重管理和事前报备制度,确保统计员的相对稳定。不断加强统计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努力提高统计人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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