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县】《石门县统计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印发
近期,经石门县绩效考核评估小组审核,石门县统计局印发了《石门县统计工作绩效考核办法》。
今年来,石门县统计局力争统计工作上台阶,一方面加大了统计工作在全县绩效考评系统中的分值,一方面将县直单位纳入绩效考评的范围。为细化考核工作,做到考核公正公平,以考核促工作,石门县统计局印发了《石门县统计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考核分县直和乡镇区、街道、农林场两个序列。县直单位主要考核统计基础工作、统计业务工作、统计服务,乡镇区、街道、农林场主要考核统计基础工作、联网直报及统计业务、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为鼓励积极性,《办法》还明确了部分加分项目,如:统计分析与调研报告被各级采用的、承担国家、省、市专项调查并获得奖励的等。
据悉,考核结果将分县直和乡镇区、街道、农林场分别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并将结果上报绩效评估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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