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县】汉寿县统计局深入贯彻学习《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全面防范和严肃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健全落实统计机构领导责任制和统计人员工作责任制,保障统计数据质量。11月20日,汉寿县统计局召开了深入学习贯彻执行《规定》专题会议。汉寿县政府督查室主任熊飞出席了会议。
会上,汉寿县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凡夫认真领学了《规定》、《意见》与《办法》等内容,并对重点章节进行了专门的讲解,他强调各位统计人员一定要严守底线,不踩红线。
熊飞主任全程参与了学习,并就落实会议精神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规定》精神,切实增强做好统计工作的政治自觉; 二是要严格执行、贯彻落实《规定》要求,切实增强做好统计工作的思想自觉;三是要自查自纠、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切实增强做好统计工作的行动自觉。
《规定》的出台,对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得到有效贯彻落实,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坚持依法统计,把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作为统计工作的生命线,着力增强统计工作的科学性、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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