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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统计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来源:市统计局执法监督科 2022-03-09 15:00 字体:【

          2021年,市统计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为引领,以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为核心,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重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统计法治建设工作成效

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市委依法治市办的精心指导下,市统计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积极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局长胡彬彬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团结带领全局广大干部积极担当作为、认真履职尽责,法治政府建设取得良好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机制建设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市统计局在年初调整了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胡彬彬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汤光元为副组长,办公室(法制科)、执法监督科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及时传达学习省、市法治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局党组会也多次专题研究统计法治建设工作。9月29日,市统计局召开全市统计法治工作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要求全市统计系统切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着力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奋力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全面提高全省统计法治监督水平,在落实中央三个文件上再加力、在统计数据质量上再整治、在贯彻统计督察规定上再落实、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上再推进。

(二)围绕部门职能,推进依法行政

1.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制定实施年度学法计划,完善学法制度。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示范,各党支部利用“三会一课”跟进学习。今年来重点学习《宪法》《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意见》《办法》《规定》等中央文件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积极参加市直有关单位和省统计局组织的法律知识培训,开展统计法知识测试,督促干部职工积极参加湖南省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平台法律学习和“如法网”学法考法活动,不断强化统计干部队伍法治意识,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

2.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印发《常德市统计局全面推行统计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法决定说明理由制度实施办法》(简称《实施办法》),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四项制度”。明确监管事项清单,制定行政检查实施清单事项1个,行政处罚实施清单事项3个,明确重大决定法制审核事项6个。为确保《实施办法》更有效落实落地,市统计局坚持将四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列为年终统计法治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把推行四项制度作为规范统计监督执纪工作的重要抓手来抓,不断推动统计法制建设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3.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落实规范性文件政治性、合法合规性、合理性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公开公示体现到决策当中,保证规范性文件的质量。同时,定期展开规范性文件清查,全面清理违反上位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及时清理有效期届满或失效的文件,实现规范性文件动态化、精细化、时效化管理。

4.深化执法监督制度建设。今年以来,市统计局印发了《关于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统计数据质量评估管理办法》《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办法》,修订了《常德市统计局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常德市统计局统计违法举报线索管理办法(试行)》,统计监督管理制度更加完善。

5.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建立全市统计系统信用体系,年初印发了《常德市统计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对调查对象信用认定及公示工作予以规范。结合局机关行政职能,市统计局对作出的行政处罚及时进行信用认定,并将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常德)”和单位门户网站及时公示,数据指标项和格式均符合相关规定。

6.认真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局机关聘请半毫米律师事务所律师毛思思担任法律顾问,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依法依规履行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责任。

7.履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职责情况。2021年,市统计局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深化统计监督,规范文明执法

1.加强统计执法监督。将“双随机”抽查、重点检查、专项检查、内部稽查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担负起查处本地区统计违法行为和统计弄虚作假案件的责任,提高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实效性和针对性。2021年,全市开展执法检查单位共178家,立案查处3家。对澧县、石门开展统计巡查,深入检验两地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情况和数据质量情况,有效防范地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组织投资、工业、贸易等统专业开展行业一套表单位清查和专项数据核查,切实查实单位,及时清理空壳、打捆企业,搞准源头数据。

2.夯实统计执法基础。探索建立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移送机制,联合主要经济管理部门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体系,将制度配套和执纪问责相结合,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问责制和督察制的贯彻执行与精准统计、精准服务一道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3.规范制作统计执法案卷。严格案件查处和案卷制作流程,注重执法证据和案卷管理。9月,开展全市统计执法案件评查会议,组织各区县市对近两年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交叉评议,并对典型统计违纪违法案件通报曝光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4.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3月底至6月初,以“每周一考”的方式组织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学习考试共8次;选派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国家局和省局执法检查,抽调区县市执法人员参与全市统计执法,增强岗位练兵;11月底,举办全市统计系统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努力建立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形象良好的专业执法队伍。

(四)强化自身建设,提升能力水平

1.加大统计普法宣传力度。制定实施年度普法计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将普法宣传教育贯穿执法办案全过程。通过以案说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等方式普及统计法律常识,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实效。强化“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和统计法治宣传月集中宣传,创新方式方法,在“常德日报”“常德融媒”等市级媒体推送统计普法宣传信息,建设“常德统计”微信公众号线上普法窗口,实现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信息化、常态化。利用各种会议、培训、专题讲座等形式,积极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统计法治宣传,营造依法统计的社会氛围。结合执法检查、统计巡查开展“送法入企”活动,进一步提升调查对象依法报数意识。持续推进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工作,努力提高社会各界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意识。

2.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抓实《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单位版和个人版)记录工作,对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进行全记录,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严格按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

3.全面提高统计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健全统计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将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相关行政法律法规、政策理论、统计专业知识、现场执法实务、党纪党规和工作制度等纳入培训内容。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1年,市统计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但有些方面也有待进一步加强。

(一)统计法治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工作落细落实还有差距。各县市区对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文件和重大决策部署,在落细落小落实上更进一步的空间;二是统计执法信息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在统计执法过程中,从查案到办案各个环节仍都是依靠手工录入电脑,限制了日常执法办案工作效率。三是统计法治基层基础还要进一步加强。基层统计法治机构力量薄弱,特别是各区县市依然存在执法机构不健全、没有专职执法人员的现象,导致执法不规范、监督不到位。

(二)依法统计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对《统计法》重视程度虽较以往有很大提升,但与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要求仍有差距;各级有关部门对统计法律法规的新要求、新形势认识不到位,部分区县市统计执法力度欠缺。

三、下阶段工作打算

2022年,市统计局将紧贴部门实际,突出重点,补齐“短板”,积极创建法治示范机关,狠抓工作落地落实。一是持续巩固国家统计督察成果,抓好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深化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等重要文件精神的再传达、再学习、再贯彻,对照国家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清单查漏补缺,细化方案措施,压实整改责任,确保督察整改在全市有序推进。二是扎实推进统计普法工作。在加强对领导普法宣传的同时,加大对社会公众的普法力度,在全社会积极营造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良好氛围。三是力争统计监督工作在高水平上有新突破。逐步开展对各区县市的统计督察和巡查,进一步拓展统计监督新路径,实现监督常态化。持续加大统计执法力度,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维护风清气正的统计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