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三农普”工作纳入今年市级绩效考核体系
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规定,我国每10年开展一次农业普查,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于2016年实施。此次普查将全面查清我国“三农”新家底,找到“三农”发展差距和短板,为制定“三农”新政策,促进“三农”健康发展,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提供可靠依据。
2017年是“三农普”工作出成效的关键之年,具体工作有现场入户登记、普查数据处理、事后质量抽查、数据信息发布、总结表彰等。3月中旬,市农普办向市政府分管副市长龚德汉同志汇报常德市“三农普”工作,龚市长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市绩效考核办将“三农普”尽力列入全市绩效考核体系。6月13日,常德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市绩效评估实施方案,方案要求各区县市的“三农普”工作讲求质量,按时完成。评估实行扣分制,最多可以扣除2分。
“三农普”工作纳入2017年市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将有力推动各区县市“三农普”工作的顺利开展,为全市“三农普”工作的圆满收官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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