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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发十一月份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市人普办 发布时间:2020-11-20 10:29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市州人普办:

    根据国务院人普办相关文件精神及全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进度安排,省人普办制定了十一月份湖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要点,请各市州认真贯彻执行,切实做好人口普查登记复查工作,并及时报送相关情况。

      报送邮箱:wys@hn.stats.cn;

    联 系 人:文玉树;联系电话:0731-82210214。

     

    附件:湖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要点(2020年11月)

     

    湖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13日

    附件

    湖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要点

    (2020年11月)

     

    根据湖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进度安排,特制定11月份人口普查工作要点,请各市州认真贯彻执行,确保普查登记复查工作顺利开展。

    1.进一步落实好“两员”补助报酬经费。要严格按照四部门《关于认真做好湖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确保及时足额支付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费用补助和劳动报酬。要结合本地情况,为基层落实普查经费创造条件,对财政困难地方给予适当补助。

    2.分级负责加强“两员”管理。要持续做好“两员”培训,确保普查人员全面知悉、熟练掌握入户登记相关要求。要组建业务指导专班,及时解决登记中遇到的各类业务问题。要加强“两员”安全教育培训,积极协调基层派出所等社会治安力量,加强入户登记期间的安全保障。

    3.认真扎实做好普查登记工作。要严格按照普查方案要求组织做好短表登记和长表登记工作,确保普查对象不重不漏、普查数据准确完整。规范现场调查行为,切实落实普查员现场调查实地走访和入户询问的工作要求。

    4.切实做好普查数据的比对复查。村级普查小组要通过自查、议查、抽查等方式开展数据质量检查。县级人口普查机构要根据问题反馈清单及时组织做好现场查疑补漏工作。各级人口普查办公室要严把比对复查的时间关口和工作标准,市州人口普查办要成立督导小组,督促指导按时保质完成比对复查工作。

    5.始终坚持依法普查。要督促普查人员认真履行独立调查、独立报告职责,自觉抵制、坚决制止各种干扰普查工作的违法违纪行为,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入户登记时不得询问与登记无关的敏感信息;对于普查取得的各类资料,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6.广泛开展宣传动员。要统筹规划、周密安排,继续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的普查宣传。要不断提高普查宣传的社会渗透力和影响力,聚焦宣传重点人群和重点内容,加大对流动人口、年轻人、外出务工人员以及高收入和高知群体等重点人群的宣传,努力争取各类普查对象的理解、支持与配合。要积极挖掘基层普查工作者在入户登记中的先进事迹,大力宣传社会各界支持人口普查的实际行动,为普查入户登记营造良好氛围。

    7.加强舆论风险防控。对群众来信举报反映的问题,要及时了解情况,提出办理意见,并认真做好归档。对现场调查工作出现的情况及时妥善处置,做好热点问题解读。对以人口普查名义进行行骗诈骗行为,要及时与公安等部门协调,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8.继续做好定期上报工作。11月份实行日报制度,各地通过数据处理平台每日监测登记工作进度,要及时报告重大事项、工作落实等情况。

     

    11月工作要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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