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戴道晋在全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和汪洋副总理在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加快推进我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更好地摸清我省“三农”基本情况,把握“三农”发展变化,有效服务“三农”决策。刚才,世平、晓林同志介绍了我省此次农业普查的准备情况、工作安排和下一步打算,省财政厅、省农委的负责同志也作了很好的表态,我都同意。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准确把握第三次农业普查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切实增强做好普查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些年来,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国情、社情、农情发生了深刻变化,党中央、国务院适时做出了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确保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战略部署,这就需要全面掌握新时期“三农”基本情况。为此,去年6月,国务院决定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省政府于10月出台了《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成立了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等有关部门做了大量的前期工作,奠定了普查基础。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不仅是贯彻农业普查条例、依法行政的需要,也是准确掌握我省“三农”新变化,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需要,意义十分重大。
第一,开展农业普查,是补齐我省“三农”发展短板,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迫切需要。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2020年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我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这一目标,最艰巨的任务在农村,最繁重的工作就是帮助贫困群众脱贫致富。这次普查,刚好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开局起步的关键时期,正是各项建设任务查漏补缺、校正航向的紧要关头。目前,从全面小康建设进程来看,我省农业农村各项指标依然靠后,而且还有465多万贫困人口亟待脱贫。要补齐这个短板,就必须摸清农业农村发展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制约因素,更加深刻地认识基本省情和农村实际,更加精准地突出重点、聚焦难点,更加及时地调整、完善“三农”政策,更加重视统筹城乡发展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短板提供更加有效的决策依据。
第二,开展农业普查,是科学指导农业转型升级,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客观需要。毛主席曾经说过,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现代化。当前,我省农业农村发展进入了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重要阶段,但依然存在农业结构还不够优化、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日益凸显、农业生产资源环境制约明显等问题。开展农业普查,找准我省“三农”发展面临的新矛盾、新问题,弄清我省农业发展变化的规律,揭示出农民收入、消费、就业、居住等的变化趋势,可以更有针对性地完善和强化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更有效地推动农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
第三,开展农业普查,是提升农业发展质量和效益,推进农业供给侧改革的必要条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农业结构性矛盾,主要发生在供给侧,也就是农业生产不能很好适应市场需求变化,表现为阶段性的供过于求和供给不足。我省由于长期以来农业生产以保供给、增产量为目标,市场导向意识不强,农业结构调整没有跟上人们消费需求转型升级的变化,造成农产品供给出现结构性失衡,农业资源环境压力日益增大,严重影响农业生产效益提高和可持续发展。解决这一矛盾,根本的还是要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开展农业普查,就是进一步获取真实详实、可靠可用的第一手资料,为有效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科学依据。
第四,开展农业普查,是加强和改进统计调查服务、满足农业生产经营者和社会公众日益增长的数据和信息需求的重大举措。为农业生产经营者和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是新时期统计工作的重要职责,也是农业普查的法定任务。大数据,已经成为时代的主旋律,各行各业对全面性、权威性、准确性的数据需求越来越迫切。从农业来看,农业发展外部环境和条件发生了深刻变化,农产品全面短缺的时代已经过去,面向市场已经成为农业生产经营的主导形式,农业生产经营者更加需要数据信息来找准自身发展定位、适应市场环境变化。通过农业普查,可以更新常规统计调查的抽样框,提高农业农村统计调查的质量和水平,进一步完善农业统计调查制度,为农业生产经营者和社会公众提供更好的统计调查信息服务,以利于更好把握农业农村发展变化趋势,更好地参与市场竞争。
与此同时,我们还应当看到,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任务十分艰巨。在普查范围上,这次普查将对所有的农业经营户、农业经营单位、行政村和乡镇进行全面调查,涉及全省1500多个乡镇、4万多个村(居)委会、1600万农户以及大量的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在普查对象上,人数众多、居住分散、流动频繁,素质较高的青壮年大量外出;在普查内容上,既涵盖了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又增加了不少以往统计报表制度所没有的新指标;在普查方法手段上,首次全面应用手持电子智能终端采集数据信息和运用空间信息技术开展农作物面积遥感测量。与前两次相比,这次农业普查涉及的范围更广,工作难度更大,方法手段更新,质量要求更高。我们既要充分认识这次农业普查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努力做好使命感和责任感,又要清醒认识此次农业普查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切实增强紧迫感,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努力向党中央、国务院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二、准确把握第三次农业普查的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精心做好农业普查各项工作
农业普查是反映“三农”发展的“风向标”、“晴雨表”,必须拧紧“责任螺丝”,上好“担当发条”,积极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为指导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提供重要依据。主要任务是:
一要通过这次普查,掌握农业发展新情况,加快农业现代化发展步伐。我省今天的农业,已远非10年前可比。但农业发展新情况需要详实的数据来客观描述、准确定位,农业现代化究竟到了什么水平,特别是下一步如何更有效地推进,还需权威、可靠的数据来支撑。要通过这次普查,全面查清主要农作物的播种面积和时空分布,摸清农业从业者、农业基础设施和基本条件、农业机械化和信息化、农业生产与结构等方面的情况,弄清家庭农场、农业专业大户、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公司+农户”、“互联网+农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新型经营模式的数量、种类、经营状态及发展变化趋势等情况。进一步摸清农业家底,深刻认识“三农”现状,准确把握农业农村发展基本规律和主要特点,为正确制定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规划,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提供更加科学、更加详实、更加全面的基础性数据。
二要通过这次普查,厘清农业农村发展的关键问题,深入推进各项改革。当前,农村各项改革工作正在全面深入进行,中央在我省启动实施了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农业“三项补贴”、高标准农田建设涉农资金整合等多项改革试点,这一系列改革,对于加速我省农业农村发展,有重要推动作用。但是,我们目前对于这些改革工作还缺乏全面系统的数据。比如,我省农村集体资产总量很大,已成为推动农村发展和实现农民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质基础,但面临产权归属不清晰、权责不明确、保护不严格等突出问题。要借这次普查机会,把有多少经营性资产、有多少公益性资产等农村集体资产的产权情况搞清楚,以便更好推动产权制度改革。对于其他农村改革工作,也要通过普查把深层次的情况和问题摸明白,这样,我们在推动改革、谋求发展时才能做到心中有数。
三要通过这次普查,帮助农民脱贫致富,加速全面小康进程。今天的农民,与10年前相比,职业多样化、收入多元化,流动性大,思想意识和行为方式变化更大。要通过普查,把农民的收入和支出水平及结构变化查清楚,把农村居民市民化的进程准确反映出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是农民要小康,而农民小康的关键是看贫困人口。要通过普查,把常规统计调查难以反映全面的贫困人口情况查清楚,真正弄清楚贫困的分布、程度和原因,为我们推进精准扶贫、促进农民增收提供可靠依据,为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筑牢信息基础。
四要通过这次普查,加快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服务。这次普查的重要目的之一就是为今后10年有关“三农”问题的抽样调查提供科学系统的抽样框,并为进一步做好常规的农村统计工作、搞准农村社会经济情况奠定坚实的基础。同时,通过这次普查,有助于提高各级政府组织大型普查的能力,在全社会普及 “三农”知识教育、统计知识教育,并带动基层统计基础建设,稳定统计机构和人员,提高统计干部素质。另外,通过普查中对网上数据处理、数据库开发等先进手段的应用和信息化建设,推进统计工作的手段和方法创新。
总之,农业普查要围绕服务“三农”改革发展大局,扎扎实实做好基础性工作。无论是普查指标设计,还是数据开发应用,都要牢固树立短板意识、问题导向,要真正能够做到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真实、客观、可靠地数据支撑。
三、全面夯实第三次农业普查各项保障,确保此次任务圆满成功
全省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省政府《通知》要求,遵循“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统筹安排,精心组织,把农业普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是直接服务于全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基础性工作,地方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担负起领导本地区农业普查工作的责任。特别要说明的是,今年是各级地方政府换届之年,一定要确保“三农普”有专人专管,确保思想不松、担子不卸、投入不减、队伍不乱、工作不断。要按照全省统一的工作部署、时间安排和操作规范,认真组织实施。尤其是尚未成立机构的地方,要抓紧落实,为普查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条件。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各地区的指导,及时检查督促,确保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到位。
二要落实责任,密切配合。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相互支持,形成工作合力。统计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发展改革部门要做好普查物资和装备的支持工作。财政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农普办和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落实普查经费。农口系统要充分发挥基层工作人员“三农”情况比较熟悉、与农民联系比较紧密的特点,在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选聘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国土、民政、测绘等相关部门要积极提供普查所需资料,与牵头部门做好相关调查资料和口径的衔接。司法、监狱等各相关部门都要组建本部门的农业普查机构,认真组织实施好本系统的普查工作。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配合这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积极发声,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有效的“三农普”宣传工作,引导全社会、特别是广大普查对象积极支持和配合普查工作。
三要保障经费,创造条件。按照国务院要求,普查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各级普查机构要会同财政部门提早研究,下好“先手棋”,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切实保障普查日常工作、选聘普查员补贴和配备普查设备的需要。对经费不容易筹措的地方,财政部门要做好督促工作。省级财政要对财政困难县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各级普查机构要加强经费管理,专款专用,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开支。
四是要选好“两员”,抓好培训。此次农业普查,内容涵盖广、涉及范围宽、农户分布散、时间跨度长、技术含量高,按照国家统计局测定的每个村一个普查指导员、每五十户一个普查员的标准,我省需要“两员”40万名。各地可以根据当地实际重点采取“四个一批”的办法确定“两员”。即: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村组挑选一批,从农口系统基层工作人员中确定一批,从扶贫队员中明确一批,从农村退休老教师和文化素质较高的留守妇女中选聘一批。要采取逐级培训的办法搞好“两员”培训,让他们充分了解普查工作的使命和任务、内容和方法、责任和要求,切实担当起普查重任。要落实好国务院农普办和国家财政部《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经费保障的通知》的要求,为“两员”履行普查职责提供必要的条件。还要按照国务院农普办的安排,搞好农业普查综合方案的试点工作。要通过普查试点,检验普查方案的可行性、普查内容的全面性、普查方法的有效性,为下一步全面普查积累经验。
五要科学严谨,确保质量。数据质量是普查工作的生命。普查数据如果失真,会严重影响党和政府对“三农”形势的判断。要将数据质量第一的意识贯穿到普查方案制定、工作任务布置和数据采集、审核、处理、公布等每个环节和各个方面。要遵循调查规律,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科学、严谨、精心地设计普查指标,规范技术标准。严格遵守普查制度和方案,建立覆盖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办法和监督机制,按照法律法规,切实保护调查对象权益,严肃查处普查中的弄虚作假行为,确保排除人为干扰,确保普查情况不失真、普查数据不含水分。
同志们,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希望大家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通力协作,密切配合,扎实工作,确保如期、高质量地完成普查任务。谢谢大家!
201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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