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世平同志在湖南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规定,我国每10年开展一次农业普查,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定于2016年实施。这次普查将全面查清我国“三农”新家底,找到“三农”发展差距和短板,为制定“三农”政策,促进“三农”发展,实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提供可靠依据。汪洋副总理已于2015年12月召开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专题部署了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今天,省人民政府专题召开这次会议,就是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结合湖南实际,布置安排我省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各项工作。等会,道晋副省长将作重要讲话,请大家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按照会议的安排,我先就这次普查的总体实施安排向大家作几点汇报。
一、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总体要求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全国第三次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15〕41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湘政发〔2015〕42号)等文件,以及国家有关会议的精神,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下简称“三农普”)的总体部署要求如下。
(一)目的和内容。“三农普”的目的是,查清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掌握农村土地流转、农业生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等新情况,反映农村发展新面貌和农民生活新变化,为科学制定“三农”政策、促进农业现代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可靠依据。据此,普查的内容设定为:农业从业者基本情况;农业土地利用与流转情况;农业生产与结构情况;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情况;新农村建设情况;农村居民与农民生活方式变化情况等。
(二)普查对象和范围。“三农普”的对象为:一是所有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二是所有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三是所有农业经营单位;四是所有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普查的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三)时间进度安排。“三农普”从2015年开始筹备,到2018年结束,大约需要3年左右的时间。普查的时点标准是2016年12月31日,时期标准是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整个普查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是普查准备阶段。国家要求农业普查的各项准备工作要在2016年四季度以前完成。主要工作包括:拟订工作规划、组建普查机构、落实普查经费、配置普查设备、制定普查方案、布置普查任务、培训普查人员、开展宣传动员以及普查区和普查单位地址编码和开展普查方案试点等。
第二阶段是现场登记阶段。从2016年10月开始到2017年5月为农业普查的现场调查登记工作阶段。主要工作是:开展普查前的总动员、确定普查小区、组织清查摸底调查、组织现场调查、完成乡镇表和行政村联网直报、复查验收普查数据等。
第三阶段是数据质量抽查和数据处理阶段。从现场调查结束到2017年12月底基本完成。主要工作是:开展数据质量抽查、普查数据的审核汇总、数据质量评估、数据的分析、主要数据的发布和普查资料的编印。
第四阶段是工作总结及资料开发阶段。从数据处理结束后到2018年12月底基本完成。主要工作是:做好普查总结和表彰、普查资料的深度开发、普查成果的发布、农村统计调查基础信息系统的建立、普查文件汇编和归档。
(四)主要特点。一是普查对象数量众多。这次普查的对象涉及全国3万多个乡镇、60多万个村委会、2亿多农户和100余万个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其中,我省涉及1540个乡镇、44151个村(居)委会、1600多万农户以及大量的农业生产经营单位,任务十分艰巨。二是普查技术手段新。这次普查将全面启用新的调查技术手段,采用遥感、手持智能数据采集终端(PDA)、联网直报等现代信息技术,综合运用入户访问登记、联网直报、遥感测量等手段进行普查。对普通农户、规模经营户和农业经营单位进行普查时,使用PDA入户访问登记;对行政村和乡镇进行普查时,将充分利用现代网络信息技术,对所有乡镇实行联网直报,并力争将行政村也纳入联网直报;对主要农作物稻谷、小麦、玉米、棉花的播种面积采用遥感信息技术,进行遥感测量。三是数据采集要求高,难度大。随着城乡经济一体化和农民外出务工常态化,在农村地区招聘合格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难度,将远远高于10年前的第二次农业普查。同时,这次普查要全面推行PDA,又新增了农作物面积遥感测量工作,对普查人员的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对普查的组织指导工作带来诸多新挑战。这次普查共有7类普查表,涉及685个指标,内容较为繁杂,普查员培训和调查工作强度比前两次农普都大幅增加。可以说,此次农业普查涉及的范围广、工作难度大、质量要求高。
(五)组织和实施。国务院和省政府文件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要成立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领导“三农普”工作。全省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统一组织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农业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其中,涉及经费保障方面的事项,由财政部门负责和协调;涉及宣传方面的事项,由宣传部门负责和协调;等等。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各市州、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和司法、监狱管理等部门要参照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认真做好本地区、本系统农业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二、前段所做的工作
省政府对“三农普”工作极为重视,道晋副省长亲自听取了省统计局的工作汇报,并指示我们按照国家的要求努力做好“三农普”各项工作。自国务院发文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以来,我省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组建工作班子。省政府于去年10月发出了《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湘政发〔2015〕42号),成立了湖南省第三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由道晋副省长任组长、英华副秘书长和省委宣传部、省发改委、财政厅、农委、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负责人为副组长,其他11个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统计局,并确定了各单位联络员,下设有综合协调、业务指导、数据处理、遥感测量、宣传报道、执法检查、开发应用等7个专门工作组,明确了工作职责。随后,绝大多数市州和部分县市区先后按照省里的做法,组建了“三农普”工作班子,分解了工作责任。
(二)制定工作规则。参照国务院第三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做法,我们制定了湖南省第三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明确了办公室及各工作组的职责分工、协调机制、工作纪律等相关事项,并确定了2016年主要工作安排。为了明确责任,按照国家农普办的要求,参照“三经普”的做法,省农普办草拟了《湖南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目标责任书》,拟由市县乡各级“三农普”领导小组向上一级“三农普”领导小组签订《责任书》。
(三)编制经费预算。在省财政厅的支持和指导下,省农普办按照国家有关文件的要求,编制了省级“三农普”基本工作经费预算,并就PDA采购经费及适当给予财政困难的县市财政补贴等问题进行了积极协调。
(四)开展普查试点。国务院农普办于去年6月中旬至8月下旬,组织北京、河北、江苏、河南、四川、甘肃6省(市)开展了“三农普”方案试点和压力测试工作,检验了《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试点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省农普办派员参加了全国“三农普”方案试点培训,并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确定选择宁乡县进行综合方案试点,为进一步修改完善方案、取得初步经验作了积极准备。自今年3月下旬启动试点以来,总体进展顺利。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也按照国家农普办的要求,先期启动并已经完成了在宁乡的大宗农作物播种面积遥感测量试点工作。
此外,我们还与省委宣传部、省农委、省司法厅等部门协调相关工作,并建立了“三农普”网站,积极筹备“三农普”各项准备工作。
三、下一阶段主要工作任务
今年是“三农普”全面准备的关键时期,必须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做好各级政府的“四落实”工作。即:机构、人员、办公场地、经费安排等四项保障工作。鉴于还有部分县市区、特别是县乡两级普查机构尚未建立,人员没有到位,办公场所没有落实,经费筹措不足,已经严重影响“三农普”的准备工作,在此,特提请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及早采取措施抓好落实。今天会议以后,省农普办也将按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加大对市级以下“四落实”工作的督导,建立督促调度制度,每半月对各地“四落实”情况进行一次调度,并将各地进展情况作为农普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认真开展综合试点。普查试点是正式普查前的一个必不可少的工作程序。按照国务院农普办的要求,我省的省级农业普查国家综合试点工作已经在长沙宁乡县展开,预计4月底前圆满结束,达到了全面检验《农业普查方案》的预期目的。为熟悉方案、掌握要领、探索普查的组织模式、锻炼和培训普查队伍,我们要求各市州、县市区也要开展试点,时间原则上要求于8月底前完成。请各地务必将试点当作普查前的大练兵,按照正式普查的要求、工作步骤来组织实施。各地要通过在试点地区模拟实施农业普查的全过程,取得全面组织实施农业普查的经验,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普查方案,对一些难点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为顺利开展全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奠定基础。
(三)大力开展普查宣传。省农普办要积极做好宣传工作的筹划,加强与省委宣传部、广电局等部门,以及各大媒体的汇报、沟通和协商。3月25日,省农普办、省委宣传部已联合下发《关于做好湖南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工作的通知》,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抓好落实。要制定《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活动规划》,征集“三农普”宣传口号,做好宣传品的准备。各地农普办也要主动与宣传部门、新闻媒体联系,开展各层次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大造声势,为顺利开展农业普查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宣传中要特别讲清楚:依法普查的工作原则,明确如实申报普查资料是每个公民和单位应尽的义务,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虚报、瞒报、拒报、迟报普查资料。普查机构将为普查对象保密,绝不会向普查机构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泄漏个人和单个企业的资料。要使每一个普查对象和基层单位了解,只有自己如实申报普查资料,才能确保整个国家的普查结果真实可靠,也才能为科学制定“三农”政策、促进农业现代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可靠依据。
(四)扎实开展数据处理准备。我省是农业大省,这次普查涉及农户1600多万户以及大量的农业经营单位,加之普查表式和指标数量多,导致普查数据量极为庞大,数据处理难度非常突出。因此,精心组织好普查数据处理工作,依靠先进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来保证普查的高质量十分关键。省农普办要牵头抓紧制定全省“三农普”数据处理方案,并指导各地重点做好移动智能终端数据采集系统、报送平台等前期准备工作,做好乡镇和村联网直报准备工作,确保“三农普”数据采集及数据处理工作准时开始,及时完成。各地要按照国务院普查规划要求,做好普查数据处理的条件准备工作,制订数据处理方案和实施细则,规范数据处理各阶段工作。要明确职责,加强数据处理人员培训,补充必须的数据处理设备,为做好数据处理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五)抓好普查人员选配和培训。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的选聘与培训是搞好整个普查工作的关键环节之一。各行政村至少要配备1名普查指导员,每50户要配备1名普查员。原则上,普查员由村干部和村民小组干部担任;指导员由乡镇(街道)农业普查办公室干部或村委会干部担任。普查员、指导员也可由搞过会计、统计或人口普查工作的人员或中小学教师担任,也可由文化水平较高且经过培训的农村青年担任。普查员、指导员的选聘工作要充分发挥乡镇统计员及统计工作站的作用。普查人员选聘后,要加强培训,培训采取分级负责的方式。省级负责市州和县级业务骨干的培训,市州负责县级培训,县级负责普查人员的培训。培训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方法进行。在现场登记工作结束之前,不得调动普查人员从事普查以外的工作。省里要求全省务必在11月底前,完成所有普查人员的选聘和培训工作。
(六)抓好普查经费保障。要完成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资金保证是前提。由于此次农业普查的调查对象是在广大的农村地区,调查对象多而分散,仅现场调查登记就需要组织大约40万人的普查员、指导员队伍,需要印发大量的表格、宣传资料、培训资料,还需要购置大量的PDA和数据处理设备。目前,全省还有部分市州和一些县市区财政没有落实普查经费,总体进展还不很理想。国务院和省政府文件规定,“三农普”所需经费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由中央财政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今年1月25日,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农普办字〔2016〕2号),对“三农普”经费核定、普查设备配置、普查人员劳动报酬等予以了具体明确,请各地认真抓好落实。
(七)确保普查数据质量。普查工作好坏最后主要评价标准是普查结果是否准确,是否反映了客观实际。各级领导和普查机构从普查工作一开始,就要对普查数据质量可能出现的问题倍加重视。要建立符合本地特点的农业普查数据质量控制工作责任制,明确各级普查机构的主要领导要对普查数据质量负总责。要把控制措施、责任落实到人到岗。在这方面要特别强调:一是要严把普查登记、审核工作质量关。在普查登记、审核阶段要舍得花功夫、花经费。在防止虚报的同时,要特别防止被调查对象的瞒报少报。二是要确保各级普查机构依法统计。普查是多少就登记多少,绝不允许随意修改普查记录,也不能因普查数与常规统计数有差别就认定普查数不准而修改普查数。各地情况不同,要注意采取各具特色、行之有效的措施,保证普查数据质量。
各位领导、同志们,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关系到“三农”科学决策,也关系到国家对我省“三农”工作的全面评估和数据的核定,认真做好这项工作,意义十分重大,任务十分艰巨。我们一定要在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密切配合,扎实工作,出色地完成任务。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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