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人口普查准备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人口普查准备工作的通知
国人普办字〔2020〕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各地人口普查机构努力克服疫情影响,积极推进人口普查各项准备工作,普查工作整体进展顺利。目前,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进入了关键准备阶段,为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任务,扎实做好下阶段工作任务,确保普查登记顺利开展,现针对前一阶段准备工作的短板和薄弱环节,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落实普查经费保障
普查经费是保障人口普查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基础。各地要认真按照《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统计局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国人普办字〔2020〕5号)要求,切实做好人口普查经费保障,特别要落实好“两员”补贴、电子采集设备等必要经费。要结合本地区情况,合理制定普查主要支出项目分级负担的比例,争取出台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为基层落实普查经费创造条件,对财政困难地区给予适当补助。
二、切实做好电子采集设备配置
各地要根据普查工作需求,抓紧落实必要的PAD电子采集设备。要尽量利用原有设备资源,对符合配置要求的原有设备资源进行全面测试,补齐所需配件,确保正常使用。对不足部分,要落实好PAD设备的采购和租赁,同时采取有效措施,鼓励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使用个人智能手机开展普查工作,确保普查区划绘图、摸底和登记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扎实做好“两员”的选聘和培训
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是做好人口普查现场登记工作的主力军,也是保障普查工作质量的关键。各地要高度重视“两员”选聘工作,采取多种方式,按标准足额配备好“两员”。要选聘既熟悉社区情况,又具有一定电子设备操作能力、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两员”。要充分发挥村(居)委会和社区街道工作人员、网格员、物业人员等各方力量的作用,鼓励大学生、社会志愿者加入“两员”队伍。要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两员”队伍的稳定。要做好“两员”的培训,确保“两员”准确掌握普查方案,熟习询问技巧,熟练使用采集程序,遵守普查法规和保密规定,胜任普查任务。
四、深入开展宣传动员
各地要与宣传部门通力协作,按照国家宣传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和特点,深入开展宣传动员。要聚焦宣传重点人群和重点内容,做好对流动人口、年轻人、高收入和高知群体的宣传,深入解读人口普查的目的、意义、作用,以及普查对象的责任和义务。要及时宣传报道人口普查的重大活动和工作进展,宣传普查工作中的典型人物、先进事迹,努力消除普查对象的思想顾虑,提高普查对象支持配合普查、依法提供普查数据的自觉性。要开展针对性强、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注重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形成全方位、多样化的宣传格局,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顺利进行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通报以上工作进展情况,请各地针对短板和薄弱环节,抓紧有力有效推动,确保各项准备工作按时按质准备到位;也请各地及时上报一些好做法好经验,以便推广借鉴。
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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