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湖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准备工作的通知》(湘人普办〔2020〕22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湖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准备工作的通知
湘人普办〔2020〕22号
各市州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各地人口普查机构努力克服疫情影响,积极推进人口普查各项准备工作,普查工作整体进展顺利。目前,湖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进入了关键准备阶段, 为确保普查工作有序开展,必须加强组织领导,重点突破前一阶段准备工作中的短板和薄弱环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落实普查经费保障
各地要按照《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统计局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国人普办字〔2020〕5号)要求,切实做好人口普查经费保障,特别要落实好“两员”补贴、电子采集设备等必要经费。要结合本地区情况,合理制定普查主要支出项目分级负担的比例,争取出台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为基层落实普查经费创造条件,对财政困难地区给予适当补助。
二、切实做好电子采集设备配置
各地要根据普查工作需求,抓紧落实必要的PAD电子采集设备。要尽量利用原有设备资源,对符合配置要求的原有设备资源进行全面测试,补齐所需配件,确保正常使用。对不足部分,要落实好PAD设备的采购和租赁工作,同时采取有效措施,鼓励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使用个人智能手机开展普查工作,确保普查区划绘图、摸底和登记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扎实做好“两员”的选聘和培训
各地要高度重视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选聘工作,采取多种方式,按标准足额配备好“两员”。要选聘既熟悉社区情况,又具有一定电子设备操作能力、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两员”。要充分发挥村(居)委会和社区街道工作人员、网格员、物业人员等各方力量的作用,鼓励大学生、社会志愿者加入“两员”队伍。要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两员”队伍的稳定。要做好“两员”的业务培训,确保其准确掌握普查方案,熟悉询问技巧,熟练使用采集程序,遵守普查法规和保密规定,胜任普查任务。
四、深入开展宣传动员
各地要与宣传部门通力协作,按照省里宣传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和特点,深入开展宣传动员。要聚焦宣传重点人群和重点内容,做好对流动人口、年轻人、高收入和高知群体的宣传,深入解读人口普查的目的、意义、作用,以及普查对象的责任和义务。要及时宣传报道人口普查的重大活动和工作进展,宣传普查工作中的典型人物、先进事迹,努力消除普查对象的思想顾虑,提高普查对象支持配合普查、依法提供普查数据的自觉性。要开展针对性强、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注重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形成全方位、多样化的宣传格局,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顺利进行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五、按时完成普查区域划分与绘图工作
各地要严格按照《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区域划分、地址编码和绘图工作细则》,科学组织实施普查区域划分和绘图工作,明确普查区域界线和责任分工,确保普查登记不重不漏、完整覆盖。要精心组织、统筹安排,严格按照时间节点部署、落实相关工作。要加强部门协作,紧密配合,主动获取本地更详细、更新版的地图、建筑物和相关地理数据资料,为普查区域划分和制图提供数据支持。要加强学习、掌握方法、科学划分、确保普查小区划分符合客观实际,为高质量完成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提供基础支撑。
六、高质量开展户籍清查工作
各地要高度重视户籍清查工作,压实责任、形成合力、确保清查工作质量,为下阶段摸底工作和入户登记工作打牢基础。要结合实际,充分利用户籍清查工作契机,通过公安户口整顿,逐村(社区)逐人开展核对,重点解决公安户籍地址与行政区划不匹配的问题。要提前谋划、主动作为,摸清空挂、寄挂、户籍外出人员的身份户籍信息,按要求进行记录汇总。要准确记录户籍人口的身份证号码及相关户籍情况,同时参考部门行政记录,核实掌握出生人口、死亡人口、流入人口(暂住人口)等基本情况。
省人普办将定期通报以上工作进展情况,请各地针对短板和薄弱环节,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确保各项准备工作按时按质落实到位。请及时总结上报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以便推广借鉴。
湖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17日
关于进一步做好湖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准备工作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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