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垂直管理单位的跨地区分支机构的处理办法
1.国有商业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及政策性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等垂直管理单位设立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市(地、州、盟)分支机构(包含直辖市中的区(县)分支机构)视同法人单位;县(区、市、旗)支行及所属的分理处、储蓄所等营业网点作为产业活动单位;
农村信用合作社除独立法人外,都作为产业活动单位;
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作为产业活动单位。
2.保险公司垂直管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盟)保险机构(包含直辖市中的区(县)保险机构)视同法人单位;县(市、区、旗)及以下分支机构作为产业活动单位。
3.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中移铁通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等垂直管理单位设立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盟)分支机构(包含直辖市中的区(县)分支机构)视同法人单位,县(市、区、旗)分支机构及营业网点作为产业活动单位。为电信公司提供分销服务且不隶属于电信系统的经营代办网点,根据证照确定单位类型。
4.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等垂直管理单位设立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盟)分支机构(包含直辖市中的区(县)分支机构)视同法人单位,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盟)能源销售公司视同法人单位,县(市、区、旗)及以下能源销售单位作为产业活动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加油站作为产业活动单位;其他加油站根据证照确定单位类型。
5.隶属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盟)邮政机构视同法人单位;县(市、区、旗)及以下分支机构作为产业活动单位。
6.隶属于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市(地、州、盟)及以上烟草、盐业专卖机构视同法人单位;县及以下分支机构作为产业活动单位。
7.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区域电网公司下属的非法人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公司视同法人单位;发电公司、供电公司下属的非独立核算电力生产企业视同法人单位;非独立核算的市(地、州、盟)、县(市、区、旗)供电公司作为产业活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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