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问题解答简报(第三期)
一、关于个体经营户的问题
1.个体户在承租店面时支付的店面转让费是否需要计提入房租中,具体应如何计提?
答:店面转让费应按照房屋租赁合同年限进行分摊,计入当年缴纳的房租。
2.个体经营户自有铺面是否要折算成铺面租金价值,填报为缴纳的房租?如何进行折算?
答:个体经营户自有铺面要折算成铺面租金价值,折算时,可以参考同类地段,同种类型的出租铺面租金价格。
3.个体户自有铺面折算租金能否再算到营业收入中?如果不算是否会造成收支不平衡,是否与会计核算复式记账矛盾?
答:营业收入应该是全年生产经营的实际收入,折算租金不能算到收入里,个体户营业收入应填写实际收入。
4.普查员手册中关于个体户调查有如下表述:“入户调查时,对抽中普查小区中新发现的不在普查名录中的个体经营户,要判别开业时间。2018年12月31日及以前开业的,按要求填报个体经营户抽样调查表。”是否所有个体经营户都必须2018年经营满三个月?
答:个体经营户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体经营户。全部个体工商户需要进行普查登记,其他个体经营户要求一年内实际从事二、三产业个体经营活动累计三个月以上。
5.“夫妻店”类型的个体经营户,如何计算雇员和工资情况?
答:“夫妻店”类型的个体经营户,夫妻双方不存在雇佣关系,如无其他雇佣人员,从业人员期末人数为“2”,雇佣雇员的总支出一共是“0”元。
6.抽样调查抽中样本小区里的个体运输户是否需要进行普查登记?
答:除抽中的个体运输户样本外,样本小区内的其他个体运输户不进行普查登记。
7.国家反馈的个体经营户行业分布表中的计数列中的数据是分行业户数还是分行业从业人员数?
答:是分行业个体经营户数量。
8.个体经营户抽样中优势行业是按从业人员抽取吗?
答:优势行业只是设计中的一个潜在分层方法,各省优势行业根据该行业个体户数量确定。
9.个体户抽样中优势行业对总量推算有影响吗?
答:没有影响。
二、关于一套表单位的问题
10.一套表单位下属的产业活动单位,与法人不在同一县级区域的,应在哪里进行普查登记?
答:应在产业活动单位的实际经营活动所在地进行普查登记。
11.普查登记时,如果一套表单位在联网直报平台上发现自己的名称、代码等基本信息有误,能否进行修改?
答:一套表单位的原组织机构代码和单位详细名称不能由普查对象直接修改,应按照一套表单位信息修改有关审核规定执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可由普查对象修改。
12.退库申报成功但保留一年基数的单位,按照一套表单位普查登记还是按非一套表单位普查登记?
答:按照非一套表单位普查登记。
13.在PAD中,一套表法人单位是如何进行标记的?
答:一套表法人单位会在普查底册中进行标记,PAD填报时会有相应提示。
三、其他问题
14.独立经营但挂靠在法人单位下的分公司能否作为法人单位进行普查?
答:不能作为法人单位,可作为产业活动单位。
15. 单位清查中的孤儿产业活动单位,如何进行普查登记?
答:单位清查中的孤儿产业活动单位,按照方案规定,应作为产业活动单位进行普查登记,填写611表。
16. 611-1表中是否包括从事第一产业的产业活动单位?第一产业的产业活动单位的“从业人员期末人数”、“经营性单位收入”和“非经营性单位支出(费用)”是否需要填写?
答:611-1表中包括从事第一产业的产业活动单位,所有指标均需要填报。
17. 611、611-1、612三张表的赋码工作由谁负责?611-1表是否随着法人划归各专业?
答:根据编码工作规范,赋码工作由编码小组负责,分专业审核、确认。已有单位行业代码由专业司审核把关,要经核实确有变化后再改动,新增单位的611和612表需要先赋行业代码才能分专业审核,611-1表跟随主表611表划分至专业。
18.普查登记过程中,在PAD端新增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时,因尚未编制行业代码,“本年商品房面积”和“年末商品房代售面积”指标是否会不显示,该问题应如何解决?
答:611表中“本年商品房面积”和“年末商品房代售面积”两个指标,在PAD端的审核关系是:如果行业代码是7010或者为空时,均可以填写这两个指标,因此新增单位可以填写这两个指标。
19.在注册地找不到的建筑人法人单位,如何普查登记?
答:如果找不到或者确定不在当前注册地地址,则不需要普查登记,但需要在底册上标识。
20.执行其他企业会计准则的普查对象,营业利润是否等于损益表中的营业利润+投资收益?
答:是的。
21. 财务状况中的 “应交增值税”指标,是不是可以直接使用企业财务报表中的“本年应纳税额合计”,而不需要用公式计算了?
答:不可以,需要用公式计算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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