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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归档时间:2021/1/14 16:0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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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德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业务知识汇总(第三期)

    来源:市人普办 发布时间:2020-08-04 17:18 浏览次数: 【字体:

    常德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业务知识汇总(第三期)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规定,普查区域划分坚持地域原则,做到不重不漏、完整覆盖。普查区及以上区域与同时期统计用行政区划一致,普查区按照完整地域原则划分成若干个普查小区。现就相关问题解答如下:

    一、拆迁、搬迁集中居住区域划分问题

    对于因大规模拆迁、异地搬迁等原因,集中居住于其他村级单位区域的,要将其划入居住地所在村级单位,不划入原村级单位。相关村级单位要做好协调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

    二、军队、武警部队营院和监狱区域的标绘问题

    对于军队、武警部队营院和监狱区域,应坚持地域完整覆盖原则,划入相应普查区域,不得遗漏。没有常规普查对象的建筑物,可作为空地处理;有常规普查对象的居住用建筑物,正常标绘,但不填写单位名称等敏感信息。划分普查小区时,要根据这些地域内需要入户登记的常规普查对象的数量,单独划分为普查小区或与相邻地域合并划分为普查小区,按普查小区编码规则正常编码。

    三、建筑物拆分问题

    超大建筑物可以作为一个普查小区,也可以拆分为多个普查小区。作为一个普查小区的,规模不能超过2000人;拆分为多个普查小区的,要先将该建筑物划分到某个普查小区,再选中该建筑物进行拆分。拆分时,该建筑物要在原普查小区保留一部分,备注清楚每个普查小区包含的楼层、门栋、空地等信息。

    四、特定人口群体的划分

    对于大规模连片拆迁区域内户口未迁的户籍人口,高校、人才交流中心、机关、企事业单位等集中管理的空挂的大集体户人口,依法被判处徒刑人员,在划分普查小区时,暂无需考虑。摸底、登记时通过增加虚拟普查小区和虚拟建筑物处理。

    五、普查小区划分时空地的处理

    农田、森林、公园、无人区等空地应与本普查区内有人居住的区域一起划分普查小区,空地不能单独划分为一个普查小区。

    1. 建筑物重叠的错误是不是必须修改?

    答:必须修改,是错误不是警告。

    2. 建筑物标绘能否按照天地图进行操作?

    答:系统现在所有提供的数据,都是参考,标绘要按照实际进行,以实际标绘为准。

    3. 为什么乡镇账号无法操作?

    答:跨乡镇的标绘需要县级账号进行操作。

    4. 建筑物画的小一点可以吗?
            答:建筑物图块小一点可以,但是打印出来的底图,要便于普查员使用,便于识别,建议画的清晰些。

    5. 养老院的老人是不是按照集体户算?
           答:是的,按集体户算。

    6. 为什么有的区域会出现待分配却无法分配的情况?
           答:操作边界之前必须保证边界相邻的两个或以上区域是未匹配的状态,包括划分普查区边界和划分普查小区边界。否则,相关地块已匹配的区划码或小区码处于已分配的状态(点击节点后显示没有地图),划分完的区域处于待分配却无法分配的状态(原区划码已分配)。

    7.看守所在押人员如何登记?
           答:拘留,在押人员视为在家中居住,将其原住户作为现住地登记。

    8.公安户籍资料该户有这个人,而实际该户的户口本上没有这个人。如何登记?以谁的为准?

    答:该户按户口本的实际情况登记,多出的人在派出所登记。

    9.关于普查小区边界线如何绘制?
           答:普查小区边界要严格按照图例绘制,对于既是区县边界又是乡级边界,同时还是普查小区边界线的,按照最大边界绘制,即用区县边界绘制。

    终审:统计局普查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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