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无障碍浏览
  • |
  • 繁體版
  • 简体版
  • |
  • 返回首页
  • 市委 | 市人大 | 市政府 | 市政协
    归档时间:2021/1/14 16:07:52
    您的位置: 首页 >> 综合动态 >> 历史专栏 >> 普查专栏 >> 文件通知 >> 详细内容

    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区域划分和绘图工作的通知

    来源:省人普办 发布时间:2020-07-17 16:01 浏览次数: 【字体:

    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区域划分和绘图工作的通知

      国人普办字〔2020〕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区域划分和绘图工作已经全面展开,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高度重视区域划分和绘图工作

      区域划分和绘图工作是人口普查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明确普查摸底、登记工作范围,保障普查完整覆盖、不重不漏的关键环节。区域划分和绘图工作环节多,周期长,难度大,各级普查机构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细化工作任务、厘清工作责任,根据进度安排做好规划,扎实推进,确保8月底前高质量完成区域划分和绘图工作。

      二、 切实做好人员培训和物资保障

      普查区域划分和绘图工作将通过普查区划分和标绘系统在线开展。各级人口普查办公室要调配熟悉普查业务和当地情况、有一定计算机基础的人员负责,根据区划绘图工作人员承担的具体工作任务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对直接开展标绘工作的人员,要做好业务要求讲解和软件实操训练,保证培训时间充足、培训内容全面。要按任务需求配齐电脑、打印机、PAD设备以及相应的耗材。

      三、 认真开展区域划分和绘图工作

      普查区划分和标绘系统中加载了“天地图”影像图和部分建筑物矢量图,供各地开展区域划分和绘图工作参考。因影像资源的清晰度和时效性不同,各地在实际工作中,要注重实地勘察,以实际情况为准进行边界确定和建筑物标绘。要采用线上监控与线下督导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质量控制,对区域边界是否符合实际、建筑物是否遗漏、建筑物信息标注是否完整准确、普查小区边界是否符合要求等进行检查。在组织实施过程中,要做好问题解答,收集整理有代表性的问题,及时反馈上级人口普查办公室。

      四、 统筹协调各项工作任务

      一要做好统计系统内各专业的协调。普查区域划分和绘图工作技术性强,涉及人口、区划标准、数据处理等多项专业工作,统计系统内各专业要分工协作,密切配合,以保证区域划分和绘图结果符合统计规范,满足人口普查需要;二要做好统计系统外各部门的协调。相关部门现有的地图、行政资料可以为区域划分和绘图提供参考,各地要积极协调,努力获得各部门在电子、纸质地图、行政资料等方面的支持;三要做好各地区间工作协调。区域划分是一个整体工作,相邻区域之间,要做好边界、飞地的确认,明确普查区域界线和任务分工,确保普查区域完整覆盖。

    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13日

    终审:统计局普查专栏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