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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归档时间:2021/1/14 16:0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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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事后质量抽查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人普办 发布时间:2020-11-30 17:11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市州、县市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事后质量抽查作为普查工作的组成部分,是普查登记之后进行的一次独立调查,其目的是评价全国人口普查登记的质量。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事后质量抽查方案》要求,国务院人普办将于12月派出抽查组对我省7个县的21个普查小区开展事后质量抽查工作。

    现将国家统计局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事后质量抽查方案》转发给你们,请各地严格按照国家方案要求,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充分准备,全力做好迎接国家人口普查事后质量抽查的各项工作。

     

    湖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27日

     

    国家统计局 

    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事后质量抽查方案》的通知

    国统字〔2020〕1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现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事后质量抽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统计局   

    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22日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事后质量抽查方案

     



    为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事后质量抽查工作,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抽查目的

    事后质量抽查作为普查工作的组成部分,是普查登记之后进行的一次独立调查,其目的是评价全国人口普查登记的质量。

    二、抽查时点和抽查对象

    抽查时点:2020年12月14日零时。

    抽查对象:2020年12月13日晚居住在抽中普查小区的人口。调查以户为单位进行登记,包括家庭户和集体户。

    因临时出差、探亲、旅游或值夜班等原因,2020年12月13日晚未居住在本普查小区的人口,也要进行登记。

    因临时出差、探亲、旅游或值夜班等原因,2020年12月13日晚暂住在本普查小区的人口,不登记。

    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以及现役军人、2020年12月14日零时后出生的人口,不登记。

    三、抽查项目

    按户填报的项目有:H1.住户状态、H2.2020年12月13日晚居住在本户的人数。

    按人填报的项目有:R1.姓名、R2.公民身份号码、R3.性别、R4.出生年月、R5.民族、R6.普查时点居住地、R7.受教育程度。

    抽查表样式及填写说明见附件1和附件2。

    四、抽样方法

    按照全国总人口漏报率相对误差控制在5%以内的设计目标,全国共抽取141个县的406个普查小区,约3.2万户、10万人。样本在各省(区、市)的分布主要按总人口规模分档次进行分配,按城乡分层、两阶段抽样,第一阶段抽取县级单位(以下称抽查县),第二阶段每个样本县抽取2—3个普查小区(以下称抽查小区)。样本抽取工作由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统一完成。各省(区、市)抽查县数和抽查小区个数见附件3。

    五、抽查工作的组织

    事后质量抽查由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统一组织,派出抽查组开展抽查工作。省级及以下普查机构按工作要求,配合国家抽查组完成抽查各项工作。

    事后质量抽查的业务流程主要包括:准备工作,组建抽查组,业务培训,现场抽查,撰写抽查报告,数据处理和质量评估等7个环节。

    六、抽查人员组成和培训

    (一)抽查人员的组成。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成立31个抽查组。每个抽查组设1名组长,若干名副组长,1名联络员,1名社会监督员,每个抽查县设一个抽查小组,小组长由抽查组副组长兼任,每个抽查小区设2名抽查员。组长由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调查总队正司级领导(包括一级巡视员)担任;副组长由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调查总队副司级以上领导(包括一、二级巡视员)担任;联络员由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选派;抽查员由国家统计局、省、市、县统计局、调查队工作人员担任;社会监督员公开招聘。抽查人员由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统一分派,跨省开展抽查工作。

    抽查人员必须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责任心强,熟悉人口普查业务,能承担繁重的工作任务。抽查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对抽中县、普查小区名单和被调查户申报的情况,必须予以保密。

    (二)抽查人员的培训。抽查组人员的培训由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负责组织。培训内容包括:

    1.事后质量抽查方案;

    2.抽查工作流程;

    3.抽查登记方法和访问技巧;

    4.软件操作;

    5.保密规定和抽查纪律。

    七、抽查现场工作步骤

    (一)各抽查组抵达被抽查省(区、市)后,开启抽查县的名单,并由省级人口普查办公室通知抽查县,做好配合抽查的相关工作。

    (二)抽查组到达抽查县后,开启抽查小区名单,通过电子采集设备获取抽查小区住户列表,抽查县准备纸质普查小区图,复印后交抽查组。

    (三)抽查组在当地人员带领下,了解抽查小区的范围,查看《普查小区图》上反映的建筑物是否与抽查小区内的建筑物一致,若有不一致的,如小区内临时搭建、拆除和遗漏的建筑物,在普查小区图复印件上进行补充和完善。

    (四)抽查组参考住户列表,开展入户访问、现场填报。采取抽查员使用电子采集设备登记信息,并联网实时上报的方式进行。抽查员入户后,根据抽查表填写要求,逐人逐项进行询问,根据本户申报人的回答据实填写,做到不重不漏、准确无误。登记完一户,抽查人员应将登记的内容,向申报人当面宣读,由申报人签字确认。

    住户列表只是抽查登记的参考。抽查与普查的登记对象不同,时点不同,因此会使得住户列表所列住户情况与抽查登记时的情况不完全相同。对抽查时与普查住户列表不一致的,要认真核查,根据抽查时的状态登记,并在住户状态项目上选择具体情况。

    (五)撰写抽查报告。各抽查组对抽查工作进行全程记录和总结,撰写抽查报告报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形成全国事后质量抽查工作报告。

    八、数据处理和质量评估

    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负责抽查数据的整理、比对、汇总,计算误差率,对全国人口普查数据质量进行分析和评估。

    九、抽查时间安排

    (一)12月13日前,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准备事后质量抽查基础数据。

    (二)12月14日前,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组建国家抽查组并进行培训。

    (三)12月14—20日,各抽查组到达抽查地区,开展现场抽查工作。

    (四)12月31日前,各抽查组将事后质量抽查报告报送到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

    (五)2021年1月20日前,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集中进行抽查数据与普查数据的匹配分析。

    (六)2021年2月10日前,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汇总、计算误差率,对数据质量进行评估。

    十、程序开发和物资准备

    (一)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统一编制事后质量抽查数据采集和处理程序。

    (二)被抽查省(区、市)人口普查办公室为每位抽查人员准备可上网PAD用于入户登记工作,抽查结束后归还。

    (三)其他物资由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统一准备,包括工作文件、工作证件、资料袋、入户调查用品、防疫物资以及被抽查户礼品。

    附件:1.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事后质量抽查表

    2.抽查表填写说明

    3.各省抽查县、抽查小区个数

    4.现场工作流程图

     抽查方案附件.docx

    终审:统计局普查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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