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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归档时间:2021/1/14 16:0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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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问题解答简报(第六期)

    来源:市统计局 作者:市经济普查办 发布时间:2019-04-25 16:18 浏览次数: 【字体:

    一、个体经营户相关问题

    1. 个体运输户自身不拥有车辆,其所使用的车辆均为临时租赁,612表“营运性货运车辆数”可否填0?

    答:该个体运输户“营运性货运车辆数”指标填0。

    2. “夫妻店”类型的个体经营户,雇佣雇员的总支出填“0”元时审核不通过,如何处理?

    答:该审核为D类审核,仅提示核实,核实无误后可上报。

    3. PAD上填报612表时,“雇佣雇员的总支出”小于10000元报错,如何处理?

    答:该审核为D类审核,仅提示核实,核实无误后可上报。

    4.612表自有铺面折算的租金是否计入“4总支出”中?

    答:自有铺面折算的租金计入“4总支出”。

    5.个体运输户样本中发现的非个体运输户,且不在样本普查小区内,如何处理?

    答:该个体经营户不需要普查登记。

    二、单位认定相关问题

    6. 普查底册中发现有需要地方普查机构登记的金融单位,如何处理?

    答:经金融部门确认,普查底册中需要地方普查机构登记的金融单位为金融系统外金融单位,需正常填报相关普查表。

    7. PAD上发现有一套表单位显示为非一套表单位,且需要填报相应普查表,如何处理?

    答:普查底册已按一套表调查单位确认库进行标注,PAD端显示为非一套表单位的,即使达到了一套表单位规模,也不属于一套表普查单位,需在PAD端正常填报。

    8.同时拥有个体工商户证照和法人证照的单位如何处理?

    答:如果人员和经济指标能分劈,则分开填报相应普查表,否则仅以法人单位进行普查登记。

    9.普查登记时发现某单位行业代码错误,实际应为批发零售单位,如何处理?

    答:修改其主要业务活动,行业代码自动清空,同时将“贵单位是否为批发、零售、住宿或餐饮业法人单位或产业活动单位”选择“1是”,则不影响后续分表。

    10. 两个学校合并为新学校,原学校已撤销了,如何处理?

    答:这两所学校如果是2018年12月31日前合并的,原学校不进行普查登记,在底册“核查情况”标注为“3-2018年12月31日以前关闭(破产)、注(吊销)”,新学校按新增单位填报;如果是2019年1月1日后合并的,则按合并前的两所学校分别填报。

    11.普查登记时发现部分单位实际为一产单产法人单位,如何处理?

    答:该单位不需要进行普查登记,需在普查底册“核查情况”标注为“9-其他情况”,在备注栏标注“一产单位”。

    三、其他问题

    12. PAD上如何取消单选框和下拉菜单中已选内容?

    答:长按选项即可取消清空。

    13. 请问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是否还单独下发普查阶段的数据质量管理办法?

    答:目前普查方案中已有“普查全面质量管理办法”,后续不再下发普查阶段的数据质量管理办法。

    14. 普查方案要求2019年4-8月完成数据检查、审核验收工作,普查方案培训时提出6月15日完成审核验收,是否有冲突?

    答:2019年4-8月是全国各级普查机构完成数据检查、审核验收工作的时间,6月15日为省级审核验收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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