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全省户籍清查工作的通知(湘人普办〔2020〕28号)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湖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普查登记相关准备工作,有效解决公安户籍地址与实际行政区划地址不匹配、城区人户分离现象突出,重复户口和和户口错漏等问题,保证入户登记效率和数据质量,现将户籍清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压实责任,确保工作有实效
户籍清查工作由乡级普查机构组织各村(社区)普查人员对照公安户籍记录逐村(社区)逐人进行匹配落地,市、县级普查机构负责清查结果的审核、验收和数据比对工作,认真解决公安户籍地址与2020版行政区划地址、名称不一致的问题。
二、掌握情况,做好清查记录汇总
一是掌握各村(社区)的空挂、寄挂、户籍外出人员的身份户籍情况。通过认真摸排,准确记录空挂户、寄挂户及户籍外出人员的身份户籍信息,并充分利用部门行政记录逐级开展数据比对,落实相关人员去向。
二是掌握出生人口、死亡人口、流入人口(暂住人口)等基本情况。以公安户籍数据信息为基础,结合部门行政记录,初步掌握本地出生未上户、死亡未销户及流入人口数量、分布等情况。
三、确保进度,尽早获取有关信息
村(居)委会普查机构应积极配合做好户口整顿,积极做好沟通对接,尽快获取辖区内个人包括身份号码在内的相关户籍信息。
各市州人普办应与公安部门密切配合,周密部署,逐级明确责任,克服困难,按时保质完成清查工作。相关数据通过联网直报平台报送。
附件:1. 各级户籍清查及数据比对时间进度安排表
2. 2020年“七人普”户籍人口汇总表
3. 2020年“七人普”户籍人口外出清查表
4.湖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户籍清查户表
湖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4日
湖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全省户籍清查工作的通知湘人普办〔2020〕28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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