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居住地核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数据处理平台数据比对模块下的复查工作库中内部比对问题核查和户籍漏报错填人口核查均有居住地核查清单。为做好居住地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把握工作进度
居住地核查是比对复查工作中十分重要的一个环节。各级人口普查办公室要在有序开展长表登记工作的同时认真做好居住地核查工作,严把时间关口、严格工作要求,确保在12月9日前按质按量完成居住地核查工作。
二、精心组织实施,明确职责分工
各级人口普查办公室要加强对居住地核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县级人口普查办公室接收上级反馈的现住地漏报人口清单后,在乡级人口普查办公室配合下,组织村级人口普查小组根据反馈的漏报人口现住址和联系方式,对反馈的清单进行整理并分发至村级人口普查小组。村级人口普查小组组织普查员通过普查数据采集系统,对漏报人口进行补报。补报采取普查员上门或通过电话联系等方式,对于查无此人或无法联络漏报人口的情况要特别予以关注,经确认不在本区域的要予以说明。
三、注意事项
目前有两个居住地核查清单:一是内部比对问题核查中的居住地核查清单;二是户籍漏报错填人口核查中的居住地核查清单。前者是根据内部比对户籍地核查清单反馈回来的现住地人口核查,后者是户籍漏报错填中,补登的户籍外出半年以上人口的现住地核查。
为便于区分,各地在下发清单时,可以将内部比对中居住地核查清单标记为居住地核查清单1,户籍漏报错填人口核查中居住地核查清单标记为居住地核查清单2。不同的清单在小程序端对应不同的模块进行核查。
湖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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