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澧县人民政府发文部署全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7月4日,临澧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临政发〔2023〕5号)(以下简称《通知》),对我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通知》指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后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将首次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是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的一次“全面体检”,是核定今后五年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与考核基数的基础性工作。
《通知》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临澧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和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具体负责普查的组织实施和协调。要明确部门职责。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管行业就要管统计、管统计就要管数据”的要求,全面落实普查工作职责任务。要保障普查经费。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调查内容增多、技术要求提高、工作难度加大,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
《通知》强调,要坚持依法普查。所有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表。要确保数据质量。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严格执行普查方案,规范普查工作流程,强化全流程、各环节数据质量检查核查,切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要广泛宣传发动。各级普查机构应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及有关部门服务平台作用,尤其是要突出本地宣传优势和特色,广泛深入宣传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全社会积极参与普查,在全县上下营造良好的普查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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