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局开展农村统计调查数据质量自查工作
近日,石门县统计局向各乡镇、农林场传达了湖南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统计调查数据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在全县范围内开始了农村统计数据质量自查工作。
此次质量自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五个方面:一是统计机构建立、人员稳定、经费落实情况;二是统计规章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三是乡镇、村两级农业统计台账的建立情况;四是农林牧渔业和乡镇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报表数据质量;五是统计历史资料的整理与存档情况。
据悉,此次农村统计数据质量检查工作,是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批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更是防范和遏制农村统计调查数据造假、弄虚作假的重拳出击。下一步,省市县各级还将进行抽查,对于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将按统计法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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