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市统计局“四个规范”完成全年统计执法及巡查工作
2019年,按照局党组年初统一安排,对全市 8个区县市共43家单位进行统计执法检查,完成了安乡县、临澧县及桃源县的统计巡查工作。
在执法检查和统计巡查的过程中,检查组做到了“四个规范”。一是规范执法流程。严格落实《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要求,事前向企业下发统计执法检查通知书;事中向检查对象出示统计执法证件,告知检查目的要求、权利义务,查看被检查单位资质,验证被检查对象身份,使检查单位感受统计执法检查的严肃性。二是规范取证方式。进入企业财务处理系统,现场获取主营业务收入、营业利润等数据和原始凭证,进入被检查企业数据处理系统,现场获取企业上报数据,确保执法台账、原始凭证资料的真实可靠。三是规范文件管理。对每家执法检查企业的材料进行专人保管,严防执法检查资料的外泄和丢失。四是规范案件处理。统计执法人员严格对执法检查情况保密,严禁任何机构、人员对统计执法情况进行泄密、打听、说情。
下一步,市统计局将汇总执法检查情况,召开案情评审会,形成详细报告,报局党组研究处理,进一步规范检查程序,夯实执法检查成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