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统计局关于印发《常德市统计局国家专项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回头看”工作专班制度》 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
《常德市统计局国家专项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回头看”工作专班制度》已经局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常德市统计局办公室
2024年6月25日
常德市统计局国家专项统计督察反馈意见 整改“回头看”工作专班制度
为进一步巩固深化国家专项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成果,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特制定常德市统计局国家专项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回头看”(以下简称“整改‘回头看’”)工作专班制度。
一、整改“回头看”工作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的务实行动,是深化统计造假专项整治的重要途径,是巩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重要举措。
二、坚持问题导向,一体推进国家专项统计督察反馈意见和统计执法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整改“回头看”工作取得实效。
三、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执法监督科,负责日常工作,协调推进工作安排,做好有关材料起草、执法检查、人员调配、后勤保障等工作。
四、工作专班由分管局领导总负责,由执法监督科科长担任组长。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 负责谋划推进整改“回头看”工作。
2. 对外协调联络,做好相关会议筹备工作。
3. 及时调度、汇总整改“回头看”工作进展情况。
4. 组建执法队伍,适时开展统计执法检查。
5. 组织开展全系统统计法治教育。
6. 加强统计法治宣传。
五、强化督促落实,明确工作任务办结时限、质量标准,实行“一周一调度、一月一汇报”,每周调度汇总工作完成情况,及时向局领导汇报,每月向省统计局、市委市政府汇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
六、严格落实统计执法人员“十个不得”要求,对标国家统计执法检查标准,严格执行统计执法检查程序和统计方法制度,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执法检查。
七、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守工作纪律、廉政纪律、保密纪律,严禁向无关人员泄露工作专班有关工作情况。
八、工作专班成员务必听从统一指挥,实行执法监督科、业务科室双重管理,严格落实请假报告制度,集中办公期间以专班工作为主,适当兼顾业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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