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统计局 关于印发《常德市统计局2020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常统〔2020〕18号
各区县市统计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西湖和西洞庭管理区统计机构,局机关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统计执法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现将《常德市统计局2020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常德市统计局
2020年4月3日
常德市统计局2020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为加强统计执法监督,加大统计违纪违法行为查处力度,确保统计数据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统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对象
(一)各区县市、管理区、乡镇(街道)统计机构。
(二)有报送统计资料义务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等统计调查对象。
二、检查内容和方式
(一)各区县市、管理区、乡镇(街道)统计机构
1、检查内容
(1)执行遵守统计法律法规情况。重点检查是否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在联网直报工作中是否存在干扰调查对象真实独立报送统计资料的行为,包括强令、授意、指使统计调查对象按指定数据、数值区间、增速报数,编造并代填代报企业(单位)数据,篡改企业(单位)原始数据或汇总数据,制发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等违纪违法行为。
(2)履行法定统计职责情况。重点检查执行国家统计方法制度情况和日常数据质量监控措施落实情况等。
(3)执行上级统计政令情况。
(4)是否存在其他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情况。
2、检查方式
(1)自查自纠。全市各区县市、管理区、乡镇(街道)要在扎实开展统计工作“五查五看”专项行动的基础上,持续抓好统计数据质量管控工作,进一步梳理排查可能存在的数据质量风险和隐患,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分类整改、定期复查。发现重大数据质量问题和隐患应及时向市统计局统计执法监督科报告。
(2)数据匹配性专项检查。市统计局根据《湖南省统计行政执法监督实施办法(试行)》,对2-3个区县市、1-2个管理区、乡镇(街道)开展数据匹配性专项检查。
(二)有报送统计资料义务的统计调查对象
1、检查内容
(1)依法提供统计资料情况。重点检查是否按照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方法制度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报送统计资料,是否存在提供不真实或不完整统计资料等统计违法行为。
(2)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情况。
(3)依法为履行法定填报职责提供保障情况。
(4)依法配合统计调查和统计监督情况等。
2、检查方式
(1)“双随机”执法检查。从各区县市辖区内统计调查对象中抽取5个检查对象进行执法检查。
(2)重点执法检查。及时组织力量对上级转办和交办、群众举报、领导批示、媒体披露的统计违法行为进行执法检查;加大对拒报、迟报统计资料等统计违法行为的执法检查;加大对统计数据波动异常、存在问题突出的地方、行业和部门的执法检查;加大对市统计局专业科室提供的统计违法线索的执法检查。
(3)专项监督检查。在市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领导下,积极开展人口普查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三、检查时间
统计执法检查时间从4月开始, 10月底结束,按准备、检查处理、总结三个阶段安排。
(一)准备阶段(4月)。研究制定本年度统计执法工作方案和措施;按照依法行政工作的新要求,做好统计执法文书的更新与完善,用随机软件抽取检查单位并报市优化办备案。
(二)检查处理阶段(5月至9月)。按计划深入区县市进行执法检查,执法检查过程中实行每月一小结,发现有违法行为需要处理的,要及时立案查处,严格在法定期限内办结。执法检查与违法案件查处并行,切实提高办案效率。
(三)总结阶段(10月)。对本年度执法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专题报告向市统计局党组汇报。做好年度执法检查文件资料的整理、归档。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执法理念。坚持教育和惩处相结合,既要加大对统计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又要加强对调查对象统计工作的指导和服务,努力实现统计执法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规范统计执法监督行为,切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在检查、办案过程中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案、文明执法、廉洁公正,坚决杜绝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坚决杜绝只检查不办案和变相检查、违法违规操作行为。
(三)规范执法程序。遵循程序法定要求,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统计执法检查,统一使用规范的法律文书,做好现场检查笔录和调查笔录,认真收集有关证据资料,做好案卷立卷归档。检查过程自觉接受社会和被检查对象的监督,同时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的专门监督。
(四)严格监督职责。各区县市统计局要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按质保量完成各项执法监督任务。各区县市统计局全年执法检查单位数量不得少于2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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