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统计局关于印发《2019年常德市统计巡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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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统〔2019〕13号

各区县市统计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西湖和西洞庭管理区统计机构,局机关各单位:

    现将《2019年常德市统计巡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常德市统计局

2019年6月12日

2019年常德市统计巡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统计工作统一领导和协调,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统计制度和统计执法检查的贯彻实施,强化统计工作管理,规范统计工作秩序,确保统计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顺利开展,结合常德统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巡查目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对统计工作的新要求,认真执行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有关文件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统计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全面可靠的统计服务保障。

    二、巡查对象

    2019年市统计局的巡查对象为安乡县、临澧县和桃源县。

    三、巡查时间

    巡查工作从6月份开始,11月份结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组织领导

    巡查工作在市统计局党组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统计巡查组,承担具体统计巡查工作。巡查组组长由市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汤光元担任,成员以统计执法监督科为主体,抽调市局相关专业科室业务骨干组成。

    五、巡查内容

    (一)对县委县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开展统计巡查的内容包括: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各项决策部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情况,“三类人员”学习《意见》《办法》《规定》情况。

    2.履行统计法定职责,遵守执行统计法律法规,严守领导干部统计法律底线,依法设立统计机构,维护统计机构和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职权,保障统计工作条件,支持统计活动依法开展等情况。

    3.加强对统计工作组织领导,研究部署推动本地区本部门统计工作和重大统计改革情况,包括“四经普”工作推进情况以及完善统计体制、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深化三大核算制度改革、健全“三新”统计制度、推进统计生产方式变革等情况。

    4.应当巡查的其他情况。

    (二)对县统计局开展统计巡查的内容包括:

    1.中央、省委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数据真实性相关文件的学习和贯彻落实情况。

    2.履行统计法定职责,遵守执行统计法律法规,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职权,依法组织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实行统计监督等情况。

    3.执行国家统计标准、国家统计调查制度、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备案规定等情况。

    4.监督检查统计工作,开展统计执法检查、统计巡查,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推进统计普法宣传等情况。

    5.建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问责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建立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移送机制,执行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等情况。

    6.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统计数据质量(重点是规模以上工业、服务业和投资统计报表)和统计行风建设情况;统计数据质量监控情况;统计资料上报情况。

    7.应当巡查的其他情况。

    六、巡查流程

    (一)巡查组先听取被巡查单位统计工作情况和自查情况汇报。

    (二)根据巡查内容逐项进行检查,重点进行统计数据质量的检查。

    (三)随机抽取部分乡镇(街道)、部门和企业事业组织进行执法检查。

    (四)召开巡查座谈会,征询当地人大、政府对统计部门工作的意见,并报告巡查情况。

    (五)根据巡查情况撰写巡查报告。

    七、巡查反馈

    巡查组将巡查情况向市统计局党组做出专题汇报,巡查报告经审定后,形成《统计巡查意见书》发被巡查对象,并抄送当地党委、人大、政府。被巡查单位要针对统计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在收到《统计巡查意见书》后30日内向市统计局提交整改落实方案。

    联系人:何艳秋,电话:7256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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