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统计局关于印发《常德市统计局贯彻落实开展“数据造假、以数谋私”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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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统【2016】9号

各区县市统计局,常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统计管理机构,机关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湖南省统计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开展“数据造假、以数谋私”专项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统[2016]9号)精神,现将《常德市统计局贯彻落实开展“数据造假、以数谋私”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请各相关单位将专项治理情况于3月15日前报送市统计局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杨芳勇 ,联系电话0736-7256181)。

附件:《常德市统计局贯彻落实开展“数据造假、以数谋私”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常德市统计局

2016年3月8日

附件:

常德市统计局贯彻落实开展

“数据造假、以数谋私”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开展“数据造假、以数谋私”专项治理的通知》(国统字[2016]16号)精神,为全面治理中央巡视组对国家统计局专项巡视反馈的“数据造假、以数谋私”等问题,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结合我市统计工作实际,制定开展“数据造假、以数谋私”专项治理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市统计局成立开展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覃志云

    副组长:覃正元彭志刚汤光元揭正亚 杨定波徐明华邓华志

    成员:市局各业务科室负责人

    办公室主任(兼):汤光元

    办公室副主任:杨芳勇

    市统计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制科,负责组织协调实施专项治理工作,各科室负责人负责本专业专项治理工作。

    各区、县、市统计局局长负责本单位专项治理工作。

    二、实施步骤和责任分配

    (一)组织学习、提高认识。机关各科室和各区县市统计局要组织广大干部职工集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重要讲话和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精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提高数据质量、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指示精神、中央巡视组对国家统计局党组专项巡视的反馈意见精神、以及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方面的党纪政纪规定,落实开展对统计法律法规的专项培训,坚决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要求和国家统计局决策部署上来。(责任单位:机关各相关科室和各区县市统计局,落实时间:3月11日前)

    (二)深入查摆、举一反三。机关各科室和各区县市统计局要紧紧围绕专项治理工作的目标、内容和要求,举一反三、查摆问题。对于查摆的每个问题,都要查明原因,形成问题清单。(责任单位:机关各相关科室和各区县市统计局,落实时间:3月10日前)

    (三)立行立改、狠抓落实。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对于能立即纠正的,要立行立改,狠抓落实。

    1.对于需要废止的文件,必须坚决废止;对把统计局作为完成地方某些指标总额、增速、位次目标责任单位的文件和做法的,要全面清理纠正;对为各项评比、资格认定提供个体统计资料的文件和做法的,要全面清理纠正。(责任单位:办公室和各区县市统计局,落实时间:3月11日前)

    2.对于强令或授意企业(单位)等调查对象按指定数据或数值区间报数,代填代报企业(单位)数据,自行修改企业(单位)等调查对象数据的,要依法惩治;对于组织或要求统计机构、其他部门和调查对象伪造、篡改统计资料,干预调查对象独立、真实上报统计数据,以及其他数据造假问题的,要依法惩治;对要求下级机构和调查对象按指定数据或数值区间报送数据的文件和做法的,要全面清理纠正;对于需要一段时间解决的,要明确具体的整改措施、时间表、路线图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责任单位:各专业科室和各区县市统计局,落实时间:3月11日前)

    3.对制度缺失的,要立即建章立制,坚决堵住各种漏洞;对于需要上级单位研究解决的,要提出具体可行的意见建议,按程序上报。(责任单位:各专业室和各区县市统计局,落实时间:3月11日前)

    4. 对于编造各类调查对象原始统计资料和各类汇总数据的,要坚决遏制。(责任单位:各专业科室和各区县市统计局,落实时间:3月11日前)

    5.对于编造虚假调查单位的,要坚决遏制。(责任单位:普查中心和各区县市统计局,落实时间:3月11日前)

    6. 对于严重的统计“数据造假、以数谋私”行为,要坚决依法依纪予以严肃处理;对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反对和制止统计上的弄虚作假担当不够,不抵制统计上的弄虚作假,对地方行政干预抵制不坚决的,要严肃处理;对统计违法法纪案件查处不力,不依法认真履行统计监督检查职责,对违法违纪责任人追究不到位,要严肃处理;对上级统计局直接核查案件不积极配合,对上级统计局转办案件查处不及时、不到位,各级统计局直接查办案件力度不够的,要严肃处理;对举报的案件未及时核实、处理的,要严肃处理;对包庇、纵容统计数据造假行为,对本单位、本地区存在的数据造假失察以及其他惩治遏制不力问题的,要严肃处理;对统计数据评估受到围猎、收钱收物、跑数改数,以及对外有偿提供统计数据的,要严肃处理。(责任单位:法制科、监察室和各区县市统计局,落实时间:3月11日前)

    (四)集中抽查。市统计局将对机关各单位和各区县市统计局开展自查自纠、整改落实等情况进行抽查。(责任单位:机关各相关科室和各区县市统计局,落实时间:3月15日前)

    (五)及时报告。各区县市统计局要及时对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专题报告报市统计局。机关各有关科市和各区县市统计局要将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包括:对“数据造假、以数谋私”专项治理工作的思想认识、组织安排、采取的措施、查出的问题、整改的情况和整改的成果等。要求附会议纪要、学习记录、工作文件和相关制度等资料)于3月15日前报送市统计局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机关各相关科室和各区县市统计局,落实时间:3月15日前)

    三、治理内容

    (一)对统计“数据造假、以数谋私”的严重性、危害性认识不足。重点治理:对中央领导同志关于遏制“数字上的腐败”的重要指示学习不够、领会不深,对“数据造假、以数谋私”的危害性认识不够;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的职权意识不强,执行上级各项统计工作部署、决定、要求不严格;统计法治观念和数据质量意识不强,对统计法律法规和行政处罚不够熟悉,执行上级统计调查制度和工作规范不严格以及其他认识不足问题。

    (二)统计数据造假。重点治理:编造虚假调查单位;强令或授意企业(单位)等调查对象按指定数据或数值区间报数,代填代报企业(单位)数据,自行修改企业(单位)等调查对象数据;编造各类调查对象原始统计资料和各类汇总数据;组织或要求统计机构、其他部门和调查对象伪造、篡改统计资料,干预调查对象独立、真实上报统计数据,以及其他数据造假问题。

    (三)对数据造假惩治遏制不力。重点治理: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反对和制止统计上的弄虚作假担当不够,不抵制统计上的弄虚作假,对地方行政干预抵制不坚决;对统计违法违纪案件查处不力,不依法认真履行统计监督检查职责,对违法违纪责任人追究不到位;对上级统计局直接核查案件不积极配合,对上级统计局转办案件查处不及时、不到位,各级统计局直接查办案件力度不够;对举报的案件未及时核实、处理;包庇、纵容统计数据造假行为,对本单位、本地区存在的数据造假失察以及其他惩治遏制不力问题。

    (四)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全面清理纠正把统计局作为完成地方某些指标总额、增速、位次目标责任单位的文件和做法;全面清理纠正要求下级机构和调查对象按指定数据或数值区间报送数据的文件和做法;全面清理纠正为各项评比、资格认定提供个体统计资料的文件和做法。

    (五)以数谋私。重点治理:统计数据评估受到围猎、收钱收物、跑数改数,以及对外有偿提供统计数据等。

    四、治理方法

    (一)对“统计‘数据造假、以数谋私’的严重性、危害性认识不足”问题的治理。要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契机,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认真学习中央领导同志关于遏制“数字上腐败”和关于提高数据质量、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指示精神,认真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方面的党纪政纪。进一步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严格遵守统计法律法规,恪守统计职业道德,全力营造“反对统计造假、遏制数字腐败”的良好氛围,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和权威性。

    (二)对“统计数据造假”问题的治理。要采取技术甄别、质量评估、现场核查和走访调查等方式进行全面治理。

    1. 资料比对。①与部门数据比对,凡工商、质监等部门已经注(吊)销且没有正常纳税的单位要重点核实。具体名单由省统计局根据省直有关部门年度登记资料整理、反馈。②利用联网直报平台进行筛选,通过与行业平均水平或地区平均水平的比对,排查企业主要经济指标是否存在奇异值或异动情况,对存在奇异值、“三证”非原件扫描的单位要重点核实。③根据IP地址,对联网直报单位中的代报单位、统计代理单位要重点核实。④检查有关考核工作文件、有关会议、统计业务QQ群等,治理存在的统计数据质量隐患。⑤结合统计执法检查、数据查询、质量抽查等反映的问题,举一反三,逐一排查,逐项整改。

    2. 走访座谈。走访相关部门、企业、统计业务人员,征求有关统计工作意见;召集部分联网直报企业、有关部门、基层统计机构、乡镇街道等相关人员,征询统计数据质量存在的隐患、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列出问题清单,逐个核实,逐项整改。

    3. 实地排查。深入统计数据质量存在隐患的重点地区、重点企业,详细了解企业上报数据情况。重点了解:①企业是否真实存在?实地查看企业存在状况。②统计数据报送情况。对真实存在的企业,查看企业是否有联网直报报送平台,A如果有报送平台,要求企业统计员打开平台实际操作,看统计员是否操作熟练;询问统计数据报送情况,了解数据报送过程中是否存在统计干扰?是否存在分发数据的行为?B如果企业没有报送平台,询问统计员数据由谁报送,统计员、企业领导对数据的报送情况是否知晓?C对于不存在的企业,询问统计局或者业务主管部门,数据由谁报送?统计局、主管部门领导是否知晓数据的报送情况?③到县级统计局、乡镇街道统计站了解有关情况。了解主管部门在统计报表中所起的作用情况。询问主管部门在统计报表中所起作用,如负责催报、负责具体数据的上报、有无分数据的行为、有无代企业上报数据的行为,有无将统计数据分解任务的行为,有无把统计部门列为目标考核责任单位的行为。

    (三)对“数据造假惩治遏制不力”问题的治理。各级统计局法规和监察部门要对治理重点进行查摆。重点对近三年来各级统计局查办的案件,特别是国家统计局和省统计局直接查办或转办的案件进行逐一清查,整改是否到位、处理是否及时,有无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的现象;对统计数据的评估审核进行逐一调查,有无跑数改数和对外有偿提供统计数据现象。对查摆的每个问题,要查明原因,形成问题清单,认真整改并上报。

    (四)对“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问题的治理。各级统计局办公室要认真清理本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近几年来重点任务分解落实方案、年度工作规划和考核办法等相关文件资料,是否有把统计局作为招商引资、经济增长、民生改善和节能减排等主要经济指标责任单位的文件和做法;是否有要求下级机构和调查对象按指定数据或数值区间报送数据的文件和做法;是否有为各项评比、资格认定提供个体统计资料的文件和做法。对排查、清理的相关文件列出目录清单,强力协调废止并上报。

    五、治理要求

    (一)统一思想,组织到位。专项治理工作是国家统计局党组整改落实中央专项巡视组反馈意见的重要举措,时间紧、任务重。各级统计局和机关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决按照国家统计局的统一部署,全面推进专项治理工作稳步开展。要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落实到位,确保专项治理扎实开展。

    (二)明确任务,落实到位。要按照专项治理方案要求和工作分工,建立专项治理工作计划,明确职责任务,严查“数据造假、以数谋私”问题。各级统计局和机关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专项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层层落实责任,传导压力,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以更严的标准、更实的要求和更快的行动,切实抓好突出问题的对照检查和整改落实。

    (三)严格标准,问责到位。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数据造假、以数谋私”问题不回避、不推诿、不遮掩,自查自纠、立行立改。对情节严重的,坚决查处、严肃追责。各级统计局和机关各单位要畅通渠道,积极听取群众意见,虚心接受监督。对专项治理工作不负责、不认真、不严格按照要求组织实施的,在治理中弄虚作假的,将依照党纪政纪予以严肃追责。

    (四)整改提高,进一步完善制度。针对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逐一制定完善的制度,从数据起报到数据评估各环节堵死“数据造假、以数谋私”的漏洞,形成长效机制。


常德市统计局贯彻落实开展

“数据造假、以数谋私”专项治理抽查工作计划

    一、抽查时间 2016年3月14日、15日

    二、抽查分组

抽查组别

带队领导

责任科室

联络科室

抽查单位

第一组

覃正元

邓华志

贸易投资科

能源科

贸易投资科

桃源县武陵区

鼎城区

第二组

彭志刚

工业科

服务业科

工作科

汉寿县西湖管理区

西洞庭管理区

德山开发区

第三组

汤光元

法制科

农调队

法制科

澧县、安乡县

第五组

揭正亚

社会科

普查中心

普查中心

石门县临澧县

津市

    三、抽查时间及内容

时间

内容

3月14、15日上午

重点抽查四上企业,原则上涵盖各个专业,企业名单由各专业科室提供,每个单位抽查2-3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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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抽查报告

各组抽查报告由联络科室负责出具,具体内容包括:1、抽查过程。2、抽查内容。3、抽查结论。4、对抽查发现的问题的处理意见。5、抽查组成员及报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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