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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2025年部门(单位)预算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5年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
第一部分:2025年部门(单位)预算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市统计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统计制度和统计方法的改革,完成国家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
2、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及统计调查计划,建立健全市级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市及区县市地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全市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各区县市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市情市力普查计划与方案,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市情市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市情市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社情民意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6、组织各区县市、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7、对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小康建设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管理各区县市、市直各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9、协助地方管理区县市统计局局长和副局长,指导全市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管理中央和省统计局安排的统计专项经费以及中央财政安排的基本建设投资。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组织指导全市统计科研、统计教育、统计宣传和统计干部培训工作。
10、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指导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指导各级基层单位加强统计基础建设。
11、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
1、市农村经济调查队:负责全市农村社会经济调查,及农村农林牧渔业统计、农村社会经济统计及农村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的指导、协调和汇总工作;准确、及时、全面地完成各项统计年报和定期报表工作。
2、市电子计算站:负责全市和各区县(市)统计局计算站的组织、指导协调、年报和定期报表以及各项全国性普查的数据处理工作;负责对区县(市)计算机人员和市局专业人员的有关计算机知识的培训和指导;负责县市两级数据远程通讯和局域网建设工作;负责电子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障设备的良好运行和安全。
3、市普查中心:负责全市第三产业普查的组织、协调及工作安排、计划实施工作;负责完成全市基本单位清查年报工作任务,及时、准确上报省局,对区县(市)进行业务指导;负责完成省局普查中心进行的各种抽样调查及部分服务行业定点观察月报表任务。
4、市民意调查中心:负责拟定全市民意调查工作规划和调查项目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民意调查工作;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社情民意调查任务;负责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委托的专项社情民意调查事项;承担市统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市编委办核定,市统计局内设科室8个,所属事业单位4个,全部纳入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法制科)、人事科、统计执法监督科(对外称市统计局执法监督局)、综合核算科(经济研究室)、工业统计科、贸易投资统计科(服务业统计科与其合署办公)、资源环境统计科、社会科技统计科。
所属单位分别是市农村经济调查队、市电子计算站、市普查中心及市民意调查中心等4个事业单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局无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为常德市统计局本级。
三、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2025年部门(单位)预算即统计局本级预算。支出既包括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市统计局归口管理使用的事业运行专项资金。主要涉及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2025年市统计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上级补助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上级补助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收入预算数1371.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71.51万元(经费拨款1371.51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2025年收入预算较上年减少11.79万元,下降0.85%,其减少原因为深入贯彻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压减项目经费支出,项目经费预算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支出预算数1371.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6.51万元,项目支出145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971.7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9.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0.52万元。2025年支出预算较上年减少11.79万元,下降0.85%,主要是深入贯彻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压减项目经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71.5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971.79万元,占70.8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9.46万元,占24.02%;住房保障支出70.25万元,占5.12%。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较上年减少11.79万元,下降0.85%,深入贯彻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压减项目经费支出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市统计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26.5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94.29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临时工工资、离休费及退休费、遗属生活补助等人员经费;公用经费232.22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
(二)项目支出:市统计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5万元,其中事业运行经费145万元,主要用于统计产品印刷、统计专项普查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市统计局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2025年市统计局运行经费预算232.22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49万元,增长0.64%。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25年市统计局“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减少1.5万元,下降20%。其减少原因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务接待费下降。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5年市统计局会议费预算1万元,拟召开全市统计工作会议、全市统计法治工作会、全市综合统计工作会、全市工业、能源、核算、投资、贸外、人口社科、服务业、农村经济调查、民意调查等会议,人数约980人次,主要包含传达国家、省局会议精神、布置相关工作、研讨会析、统计数据联审布置等内容;培训费预算4.5万元,拟开展工业、能源、核算、投资、贸外、人口社科、服务业、农村经济调查等培训;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5年市统计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4.39万元,其中:货物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54.39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4年12月底,市统计局共有车辆1台,其中:公务车辆1台,行政执法车辆0台,应急专用车辆0台,其他车辆0台。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5年拟报废处置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单位)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371.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6.51万元,项目支出145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
注: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单位)无相关收支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