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由常德市统计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其他相关工作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常德市政府网站和市统计局网站上下载( http://tjj.changde.gov.cn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常德市统计局办公室,电话:0736-7256108。
一 、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15年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3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市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截至2015年底,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和答复工作顺利开展。
1、工作机构情况。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彭志刚分管,日常工作机构设在局办公室,由综合科科长叶征鹏、办公室主任邹迎新、电子计算站站长李珊珊同志负责。13个内设科室另设置对口政务信息专干各1名。工作机构的主要职责是:具体承办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维护和更新本单位公开的信息;组织编制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起草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工作规程;本单位规定的与信息公开有关的其他职责。
2、制度规范有关建设及落实情况。根据《条例》规定和市政务公开办要求,建立了常德市统计局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发布协调制度、保密审查制度、监督考核制度,制定了网上政务公开实施办法。相关科室严格按上述制度公开信息。
3、基础性工作开展情况。一是向全市公开了投诉举报电话7256181,开设了咨询热线7256356;二是在局门户网站“常德市统计信息网”设立“政务公开”专栏链接;三是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15年度共主动公开信息744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信息744条。
1、深化了信息公开内容。重点主动公开三类信息:一是社会公众广泛关注的数据信息,如按季度公布生产总值信息,按月份公布财政、金融、能源数据信息,农业、工业经济信息,房地产、固定资产投资信息,交通运输信息,贸易、外经、旅游信息,各区县市主要经济指标等信息;二是按年度公布全市及各区县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三是通过《常德日报》等渠道向全市公开统计公报、重要普查数据公报等其它信息。
2、拓展了信息公开渠道。我局公开信息的主要载体有四个:一是局门户网站“常德市统计信息网”,内容更新快,查询速度快,并设立了“政务公开”、“统计要闻”、“统计工作”、“统计分析”、“统计数据”、“政策法规”、“小康监测”等专栏链接;二是公开举报电话和开设咨询热线;三是在局办公场所设立党务政务公开电子显示屏;四是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统计工作的各项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没有收到公民和组织向我局递交的《信息公开申请表》。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2015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1440余人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1200次,当面咨询240次。本单位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141280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民生信息、行政管理、规章制度、机构设置。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5年度没有发生有关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均由市财政负担。我局公开信息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是:信息公开的线长面广,历史资料整理和规范工作量大,专人负责还欠到位,人手比较紧张。
2016年,我局将按照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在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平台上取得新突破,更好的服务于党政和群众的信息公开需求,使统计信息公开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2015年度常德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常德市统计局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744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744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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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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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6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6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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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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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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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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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单位负责人:覃志云 审核人:彭志刚 填报人:邹迎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