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四号)

2018-04-26 09:33 来源:市统计局 作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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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生活条件

常德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对全市120.02万农户的生活条件进行了调查。现将主要结果公布如下:

一、住房

2016年末,全市99.7%的农户拥有自己的住房。其中,拥有1处住房的113.68万户,占94.7%;拥有2处住房的5.78万户,占4.8%;拥有3处及以上住房的0.2万户,占0.17%;拥有商品房的5.15万户,占4.3%。

农户住房主要为砖混和砖(石)木结构。住房为砖混结构的83.64万户,占69.7%;砖(石)木结构的19.59万户,占16.3%;钢筋混凝土结构的15.37万户,占12.8%;竹草土坯结构的6682户,占0.6%;其他结构的7543万户,占0.6%。

二、饮用水

全市99.56万户的饮用水为经过净化处理的自来水,占83.0%;12.53万户的饮用水为受保护的井水和泉水,占10.4%;6.72万户的饮用水为不受保护的井水和泉水,占5.6%;4520户的饮用水为江河湖泊水,占0.4%;1920户的饮用水为收集雨水,占0.2%;5671户的饮用水为桶装水,占0.5%。6户饮用其他水源。

三、卫生设施

全市使用水冲式卫生厕所的90.03万户,占75%;使用水冲式非卫生厕所的6.32万户,占5.3%;使用卫生旱厕的8.67万户,占7.2%;使用普通旱厕的14.76万户,占12.3%;无厕所的2506户,占0.2%。

四、拥有耐用消费品情况

全市平均每百户拥有小汽车20.36辆,摩托车91.1辆,淋浴热水器79.32台,空调74.07台,电冰箱94.83台,彩色电视机113.14台,电脑24.87台,手机259.12部。

五、主要生活能源

全市农民做饭取暖使用的能源中,主要使用电的68.29万户,占56.9%;主要使用煤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79.14万户,占65.9%;主要使用柴草的56.4万户,占47%;主要使用煤的3.11万户,占2.6%;主要使用沼气的4377户,占0.4%;主要使用太阳能的2142户,占0.2%(注:此指标每户可选两项,分项之和大于100%)。

注:

1.住房:一般指有墙、顶、门、窗等结构,周围有墙,能防风避雨,供人居住的房屋。按照各地生活习惯,可供居住的窑洞、竹楼、蒙古包、帐篷、毡房、船屋等也包括在内。

2.做饭、取暖用能源:指住户在家庭炊事和取暖中使用的主要能源,包括柴草、煤、煤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沼气、电、太阳能,以及其他能源如牛粪等。

3.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