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第二次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一号)

2010-07-29 10:56 来源:市统计局 作者:经普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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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第二次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第一号)
常德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常    德    市    统    计    局
    为了全面掌握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1]的发展规模及布局,了解我市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摸清我市各类企业的基本情况,建立健全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基础信息数据库和统计电子地理信息系统,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我市于2008年进行了第二次经济普查。这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08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8年度。普查对象是在我市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2]。普查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能源消耗、科技活动情况等。
    经过全市各级普查机构和有关部门及全体普查人员近两年的共同努力,全市经济普查的登记填报及数据审核、汇总、上报工作基本完成。常德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分层随机等距整群抽样方法,对各地的普查数据质量进行了抽查,抽查结果显示,数据填报综合差错率为4.8‰,数据质量达到预期目标要求。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省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常德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常德市统计局现发布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公报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08年末,全市共有从事第二、三产业的法人单位26792个,与2004年[3]第一次经济普查相比,增加9135个,增长51.7%;产业活动单位33642个,增加10094个,增长42.9%;个体经营户267186户,增加93213户,增长53.6%(详见表1)。
表1  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单位数(个)
比重(%)
一、法人单位
26792
100
企业法人
15654
58.4
   机关、事业法人
5192
19.4
       社会团体和其他法人
5946
22.2
二、产业活动单位
33642
100
第二产业
8423
25
第三产业
25200
75
三、个体经营户
267186
100
第二产业
54852
20.5
第三产业
212334
79.5
    与2004年第一次经济普查相比,企业法人单位增加8402个,增长1.16倍。其中,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共1024个,增加149个,增长17%;私营企业12779个,增加7733个,增长1.53倍;其他内资企业916个,增加830个,增长9.7倍;港、澳、台商投资企业64个,增加2个,增长3.2%;外商投资企业39个,增加21个,增长1.17倍(详见表2)。
表2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企业法人单位
 
单位数(个)
比  重(%)
合  计
15654
100
内资企业
15551
99.3
  国有企业
373
2.4
  集体企业
391
2.5
  股份合作企业
66
0.4
  联营企业
48
0.3
    国有联营企业
4
-
    集体联营企业
24
0.2
    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
5
-
    其他联营企业
15
0.1
  有限责任公司
696
4.4
    国有独资公司
15
0.1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681
4.4
  股份有限公司
280
1.8
  私营企业
12779
81.6
  其他企业
918
5.9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64
0.4
外商投资企业
39
0.3
    分县市区看,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数名列全市前4位的依次是:武陵区、鼎城区、桃源县、汉寿县(详见表3)。
表3  单位与个体经营户分县市区分布情况表
 
法人单位
产业活动单位
个体经营户
数量(个)
比重(%)
数量(个)
比重(%)
数量(个)
比重(%)
合  计
26792
100
33642
100
267186
100
武陵区
4806
17.9
6239
18.5
39702
14.9
鼎城区
4223
15.8
4735
14.1
39041
14.6
安乡县
2239
8.4
2704
8
27425
10.3
汉寿县
3005
11.2
4003
11.9
33315
12.5
澧  县
2998
11.2
3605
10.7
32573
12.2
临澧县
2040
7.6
2600
7.7
22925
8.6
桃源县
3449
12.9
4959
14.7
32622
12.2
石门县
2700
10.1
3309
9.8
30022
11.2
津市市
1247
4.7
1459
4.3
9561
3.6
    在产业活动单位中,从事制造业的单位6699个,占19.9%;批发和零售业3548个,占10.5%;教育1871个,占5.6%;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10245个,占30.5%。以上四个行业合计占66.5%(详见表4)。
表4  产业活动单位的行业分布
 
单位数(个)
比重(%)
合        计
33642
100
  农、林、牧、渔业 *
19
0.05
  采矿业
464
1.38
  制造业
6699
19.9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453
1.35
  建筑业
807
2.4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059
3.15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1093
3.25
  批发和零售业
3548
10.5
  住宿和餐饮业
929
2.76
  金融业
760
2.26
  房地产业
472
1.4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598
1.77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544
1.62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460
1.37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973
2.9
  教育
1871
5.6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2206
6.6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439
1.3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10245
30.5
       * 此处的农、林、牧、渔业为第二、三产业法人兼营的第一产业活动单位。
    个体经营户较为集中的五个行业是:工业25775户,占个体经营户总数的9.6%;交通运输业34026万户,占12.7%;批发和零售业95671户,占35.8%;住宿和餐饮业14990户,占5.6%;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39835户,占14.9%(详见表5)。
表5  个体经营户的行业分布
 
单位数(户)
比重(%)
合   计
267186
100
    工业*
25775
9.6
    建筑业
29077
10.9
    交通运输业
34026
12.7
    批发和零售业
95671
35.8
    住宿和餐饮业
14990
5.6
    房地产业
8709
3.3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9309
3.5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39835
14.9
    教育
587
0.2
    卫生和社会福利业
4175
1.6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3310
1.2
    其他
1722
0.6
* 包括采矿业、制造业和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二、从业人员
    2008年末,全市第二、三产业单位和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4]数为151.77万人,与2004年末相比,增加46.43万人,增长44.1%。其中,第二产业的从业人员为57.56万人,增加22.68万人,增长65%;第三产业的从业人员为94.22万人,增加23.83万人,增长33.9%。在从业人员中,单位从业人员75.97万人,占50.1%;个体经营人员75.8万人,占49.9%;在单位从业人员中,女性23.93万人,占单位从业人员的31.5%。
    在单位从业人员中,制造业24.11万人,占31.7%;建筑业10.93万人,占14.4%;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8.78万人,占11.6%;教育5.96万人,占7.8%;批发和零售业4.37万人,占5.8%(详见表6)。
表6  单位从业人员的行业分布
 
从业人员(万人)
比重(%)
合   计
75.97
100
  采矿业
2.08
2.7
  制造业
24.11
31.7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1.15
1.5
  建筑业
10.93
14.4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3.43
4.5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1.23
1.6
  批发和零售业
4.37
5.8
  住宿和餐饮业
1.89
2.5
  金融业
1.2
1.6
  房地产业
0.97
1.3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93
2.5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0.77
1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03
1.4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2.31
3
  教育
5.96
7.8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2.73
3.6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1
1.4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8.78
11.6
    在单位从业人员中,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大学本科、专科、高中、初中及以下学历的人员分别占0.5%、9.5%、18.2%、38.4%和33.4%。具有技术职称的人员共13.95万人,占单位从业人员的18.4%;具有技术等级资格证书的人员共6.65万人,占单位从业人员的8.7%(详见表7)。
表7  单位从业人员学历、职称、技术等级情况
 
从业人员(万人)
比重(%)
一、从业人员合计
75.97
100
      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
0.35
0.5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者
7.18
9.5
      具有大专学历者
13.85
18.2
      具有高中学历者
29.16
38.4
      具有初中及以下学历者
25.43
33.5
二、具有技术职称的人员合计
13.95
100
      具有高级技术职称者
1.17
8.4
      具有中级技术职称者
6.1
43.7
      具有初级技术职称者
6.68
47.9
三、具有技术等级证书人员合计
6.65
100
      高级技师
0.19
2.9
      技师
0.59
8.9
      高级工
1.88
28.2
      中级工
3.99
60
    三、企业资产总额
    2008年末,全市第二、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额为2023亿元,比2004年末增加1018亿元,增长1.01倍。其中,国有企业资产总额 840亿元,增加647.6亿元,增长3.36倍;集体企业资产总额141亿元,增加110亿元,增长3.55倍;股份合作企业资产总额65亿元,增加60.2亿元,增长12.6倍;私营企业资产总额345亿元,增加274亿元,增长3.86倍;港、澳、台商投资企业资产总额86亿元,增加53.4亿元,增长1.63倍;外商投资企业资产总额39亿元,增加25亿元,增长1.78倍(详见表8)。
表8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企业资产总额
 
资产总额(亿元)
比重(%)
合       计
2023
100
内资企业
1897
93.8
  国有企业
840
41.5
  集体企业
141
7
  股份合作企业
65
3.2
  联营企业
5
0.3
    国有联营企业
0.2
-
    集体联营企业
0.4
-
    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
4.4
0.2
    其他联营企业
0.3
-
  有限责任公司
358
17.7
    国有独资公司
56
2.8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02
14.9
  股份有限公司
127
6.3
  私营企业
345
17.1
  其他企业
14
0.7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86
4.3
外商投资企业
39
1.9
    四、企业实收资本
    2008年末,全市第二、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实收资本[5]总额为330.28亿元,比2004年末增加184.1亿元,增长1.26倍。在全部企业法人单位(不含行政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的实收资本总额中,国家资本59.61亿元,增加22.5亿元,增长60.6%;集体资本75.55亿元,增加67.7亿元,增长8.5倍;法人资本61.37亿元,增加21.26亿元,增长53%;个人资本190.97亿元,增加138.6亿元,增长1.64倍;港澳台资本4.63亿元,与2004年基本持平;外商资本6.14亿元,增加2.14亿元,增长53.5%。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是指除第一、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具体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本次普查未包括国际组织。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授权使用)资产,承担负债,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和其他法人。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组织生产经营或业务活动;
    (3)能够掌握收入和支出等业务核算资料。
    个体经营户是指除农户外,生产资料归劳动者个人所有,以个体劳动为基础,劳动成果归劳动者个人占有和支配的一种经营单位。
    [3]数据比较:均为2008年第二次经济普查与2004年第一次经济普查同口径的比较,一、二、三号公报均如此。
    [4]从业人员:是指2008年12月31日在第二、三产业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在岗的从业人员。未包括上述范围之外的从业人员和铁路的从业人员。
    单位从业人员是指在本单位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或收入的年末实有人员数。包括:在各单位工作的外方人员、港澳台方工作人员、兼职人员、再就业的离退休人员、借用的外单位人员和第二职业者。但不包括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
    [5]实收资本:是指投资者按照企业章程,或合同、协议的约定,实际投入企业的资本。企业实收资本按照投资主体划分为国家资本、集体资本、法人资本、个人资本、港澳台资本和外商资本六种。未包括证券、基金、期货业。
归档时间:202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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