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四上”企业现状分析

2015-07-01 10:54 来源:市统计局 作者:石门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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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上”企业是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资质以内的建筑业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四上”企业是基本单位重要的组成部分,是衡量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是地方经济总量的重要支撑。截止2015年5月底 , 全县共有“ 四上”企业222个,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16个,减少7.2%,“四上”企业呈现出“总量偏低,增长缓慢,分布集中”的特点。
一、全县“四上”企业发展现状
(一)从行业类别来看,规上工业和限上批零住餐业占据主导地位。截止2015年5月底,全县 “四上”企业共有222个,其中规上工业103个、限上批零住餐业62个、房地产业15个、资质以上建筑业14个、规上服务业28个。从占比来看,规上工业和限上批零住餐业占“四上”企业总数的46.4%和27.9% ,分别超过全市平均水平5.2和4.7个百分点。规上服务业和资质内建筑、房地产业比重相对较小,分别占“四上“企业总数的12.6%和13.2%,分别低于全市平均水平3.7和6.1个百分点。具体情况见表1:
表1:2015年5月“四上”企业分行业情况(单位:个、%)

行业门类

20155

行业结构占比

全市结构占比

合计

222

100

100

规模以上工业

103

46.3

41.2

限上批零住餐业

62

27.9

23.2

房地产业及资质以上建筑业

29

13.2

19.3

规模以上服务业

28

12.6

16.3

(二)从区域分布来看,“四上”企业分布相对集中,主要分布在城区和经济开发区。楚江镇和二都开发区分别有“四上”企业102个和45个,占全县“四上”企业总数66.2%。“四上”企业达到5家以上的有蒙泉镇、夹山镇、易家渡镇、新关镇、新铺乡、三圣乡,其余乡镇分别仅有1-2家。其中:楚江镇和开发区有59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占规上工业企业57.2%,建筑和房地产基本在楚江镇,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规上服务业楚江镇67家,占三产业总个数的63.2%。具体情况见表2:

表2:全县“四上”单位分布情况(单位:个)

单 位 合 计 工 业 建筑业 服务业  
批发零售业 住宿餐饮业 房地产业 规上服务业
全  县 222 103 14 106 56 6 15 28
楚江镇 102 22 13 67 29 3 15 20
蒙泉镇 14 8 1 5 3 0 0 2
夹山镇 7 6 0 1 1 0 0 0
易家渡镇 8 3 0 5 2 1 0 2
新关镇 9 7 0 2 2 0 0 0
皂市镇 4 3 0 1 1 0 0 0
维新镇 1 0 0 1 1 0 0 0
太平镇 1 0 0 1 1 0 0 0
磨市镇 1 0 0 1 1 0 0 0
壶瓶山镇 3 1 0 2 1 1 0 0
南北镇 2 1 0 1 1 0 0 0
二都乡 45 37 0 8 6 0 0 2
新铺乡 5 4 0 1 0 1 0 0
白云乡 3 2 0 1 1 0 0 0
三圣乡 5 3 0 2 1 0 0 1
子良乡 2 0 0 2 1 0 0 1
所街乡 2 1 0 1 1 0 0 0
雁池乡 2 1 0 1 1 0 0 0
罗坪乡 2 1 0 1 1 0 0 0
东山峰管理区 3 2 0 1 1 0 0 0
洛浦林场 1 1 0 0 0 0 0 0
   (三)从全市各区县“四上”企业对比来看,企业总量偏小,结构不优。 截止2015年5月底,全市 “四上”企业主要分布在武陵、澧县、汉寿、鼎城四个区县,分别有“四上”企业450个 、289个、240个、233个,分别占全市“四上”企业总数的19%、12.3%、10.1%、10%。其余的五个区县市企业数相差不大,分布较均衡,石门“四上”企业222家,占全部法人单位的7.4%,占全市“四上”企业9.3%,低于全市平均水平0.7个百分点。其中:规上工业企业全市占比达到21.1% ,高出全市平均水平11.1个百分点,规上服务业企业全市占比仅为6.7%,低于全市水平 3.3个百分点,与全市最高水平的武陵相比低 21.4 个百分点,与临近人口和经济总量相当的澧县相比低11.6个百分点。二产业比重偏高,三产业比重偏低,行业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 具体分布情况见表3:
表3: 截止20155"四上"企业按区县分组情况 (单位:个、%)
地     区 单 位 数 比   重 其  中
规上服务业个数 比重
合计 2363 100 420 100
武陵区 450 19 118 28.1
鼎城区 233 10 29 6.9
安乡县 150 6.3 25 6
汉寿县 240 10.1 36 8.6
澧  县 289 12.3 77 18.3
临澧县 190 8 29 6.9
桃源县 213 9 27 6.4
石门县 222 9.3 28 6.7
津市市 181 7.6 22 5.2
西湖、西洞庭、德山、柳叶湖 195 8.4 58 6.9
    二、全县“四上”企业发展值得关注的问题
   (一)“四上”企业总数相对偏小。至2015年5月底,全市“四上”企业与去年同期相比实现了4.2%的增长 , 而我县“四上”企业个数是不增反降,与其他区县数据比较,仍存在企业数总体偏小的问题。据统计,全县“四上”企业数仅占全市“四上”企业总数的9.3% ,分别比武陵、澧县、汉寿、鼎城低9.7、 3 、0.8、0.7个百分点,居全市第五位。
   (二)“四上”企业占全部法人单位的比重偏低。至2015年5月底 , 全县 “四上”企业占全部法人单位的比重为7.4%,比全市平均水平低2.5个百分点,比武陵、澧县、汉寿、鼎城分别低、1.6、1、0.9、0.8个百分点,占比明显偏低。
   (三)“四上”企业产业结构欠优。2014年,全县规上工业103家,占“四上”企业总数的46.4%,规上工业增加值达到57.7亿,占全县工业增加值的78%, 比全市平均水平高6.5个百分点;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62家,占“四上”企业总数的27.9%,销售额为10.38亿元,占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2.3% , 比全市平均水平低2.1个百分点;资质以内建筑、房地产业29家,占“四上”企业总数的13.1%,建筑业产值和房地产收入为 10.24 亿元,占全部建筑、房地产业的41%,比全市平均水平低1.2个百分点;规上服务业28家,仅占“四上”企业总数的12.6%,规上服务业收入为2.73亿元,仅占全部其他服务业收入的5.5%,比全市平均水平低4.2个百分点。从以上“一高三低”不难看出,我县“四上”企业产业结构表现为二产业比重较高,三产业比重偏低,产业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
    三、培植壮大“四上”企业的几点建议
   (一)突出园区经济,加快打造产业集群。突出园区经济:进一步加大现有经济开发区基础建设投入和政策倾斜,更好地为企业搭好台,筑好巢,创造优美的创业环境,更多地吸引战略新型产业项目,贯彻好“大招商,招大商”工作思路,把好项目、大项目向园区集拢,打造石门百亿产业园区,引领全县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注重区域发展:更好的利用我县新型城镇化建设成果,大力发展服务业,鼓励服务创新,优先发展金融业、信息服务业、现代物流业等生产性服务业,把城镇打造成服务业发展的洼地。引导产业支撑: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充分发挥“互联网+”模式和平台优势,把更加先进的管理和生产模式引进到我们的产业发展中来,提高我县柑橘、茶叶等主导产业的生产效益,提升品质,打造品牌。同时把我县的产品推向全国,走向世界,引导我县支柱产业最终成为县域经济的重要支撑。
  (二)加强政策引导,做大做强小微企业。充分利用国家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争取国家扶持资金 , 加强财税扶持 , 支持小微企业发展,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激励行政事业单位人员下海创业,真正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良好局面。完善“四上”企业发展激励机制,鼓励小微企业入规入限,特别是服务业企业,要结合产业发展趋势和产业发展重点,积极扶持小微企业做大做强。
  (三)强化部门配合,全力推进企业入规。“先入库,后报数”是统计制度规范的原则之一,统计名录库的“四上”企业的多少,以及生产经营情况,直接影响到一个地方主要经济指标数量和增幅。今年,市委、市政府已经把新增“四上”企业个数纳入市对县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当前,抓实抓好企业入规工作,就是抓发展,稳增长,调结构。一方面加强部门配合,特别是工商、税务、质监等部门,在政策许可的前提下,要开辟绿色通道,全力做好我县“个转企”工作。另一方面工信、商务、发改等部门要加大行业清理排查力度,让符合条件的工业、商贸和服务业企业尽早纳入“四上”企业统计范畴,提高“四上”企业总量。统计部门要加强企业入规的指导、审核、上报、信息反馈等工作,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增强企业依法统计的意识,夯实统计基础工作,为真实、全面反映全县经济发展情况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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