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背景:由于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错综复杂,经济通缩下行压力不断加大,2015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今年经济工作暨推进供给侧改革五大任务(去产能、去库存、去杆杠、降成本、补短板),将降成本确定为五大任务之一。2016年,中央、省及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降税减费政策,常德市政府、津市市政府分别出台了《常德市帮扶工业企业十条》和《津市市帮扶工业企业十条(暂行)》,为工业企业“降成本、减负担” 提供了政策支撑。
调查目的:一、了解企业在政策出台后的经营现状及感知程度。二、了解各相关职能部门在“规范涉企收费,优化企业发展环境“上采取了哪些优惠政策及政策落实情况。
调查对象及内容:本次调研分两块进行,一块是针对企业,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企业运营状况;二是目前企业税负情况;三是“营改增”及相关减负政策的落实情况;四是企业生产经营面临的主要困难;五是企业在减轻负担方面的建议意见。
另一块是针对相关职能部门,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内容:一是相关收费项目是否降低;二是是否有相关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政策出台;三是采取了何种措施对企业帮扶。
调查情况分析:
本次共调查企业24家,其中工业企业16家,房地产、建筑业企业4家,商贸2家,服务业2家。从企业规模看,涉及了大、中、小微型企业。从行业分类看,涵盖了汽配、盐化、生物医药、食品、建材、纺织、纸品包装及其他制造业,房地产开发、建筑工程、管道安装、住宿餐饮、物流等多个领域。
共调查相关职能部门15家,涉及税务、财政、银行、科工、人社、住建房管、环保、质监、商粮等部门。
一、企业方面
企业运营情况:本次调查选取了“销售收入”和“利润”2个主要财务指标,从被调查的企业反映:销售收入和利润同比增长的占29.2%;持平的分别占33.3%和29.2%;下降的企业占比分别为37.5%和41.6%。
增长 | 持平 | 下降 | |
企业销售收入 | 29.2% | 33.3% | 37.5% |
企业利润 | 29.2% | 29.2% | 41.6% |
企业税费负担 | 41.6% | 37.5% | 20.9% |
税费负担情况有41.6%的企业反映负担同比增加(主要分布在生物医药、汽配、建材行业),反映持平的有37.5%,反映较上年同期下降的20.9%(主要分布纺织、住宿餐饮行业)。
“营改增”后,企业税费与前期税费相比,有16.6%的企业认为大幅降低了,有41.7%的企业认为有所降低,认为没降低的有29.2%,认为没降反而提高了的企业有12.5%。认为没降反而提高的,工业企业方面认为主要原因是:代开小规模发票难度大,普票无法抵税,税基不合理,原材料涨价,导致纳税成本增长;服务业方面认为主要原因是:政策虽好,但享受不到位,有抵税政策,但无法抵到位;房地产企业方面认为主要原因是:重复征收,税率过高,纳税成本高。
惠企政策落实上,20.8%的企业认为贷款利惠政策没有落实到位,贷款利润较基准利率上要上浮30-40%,16.7%的企业认为就业岗位补贴没有落实到位,12.5%的企业认为缴税的缓减免退没有到位,8.3%的企业认为原材料价格补贴没有落实到位,4.2%的企业认为土地款返还征收的所得税没落实到位,土地成本高于协议约定的8万/亩,像东北等地区征税会退还。
从企业反映的问题来看——用工成本上升、市场增长乏力,市场行情拖累价格是当前企业面临的两大主要难题。
人工成本方面有66.7%的企业反映比去年增长,25%的企业反映持平,8.3%的企业反映下降。增长的主要原因:50%的企业反映是工资福利方面,16.7%的企业反映是五险一金。
从调查结果显示,企业反映存在的困难主要有:用工成本上升(占58.3%)、市场增长乏力,市场行情拖累价格(占54.2%)、资金困难(占33.3%)、税费负担重(占29.2%)、融资难融资贵(占25%)等问题,另外,企业创新转型乏力(占12.5%)成为企业较为突出的问题。
二、相关职能部门政策落实结合企业调查情况来看
相关职能部门近年来对中央和省市出台的一系列惠企政策基本落到实处,企业对政府部门的行政作为和涉企收费的反映大为减少。特别是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通过开展企业减负宣传周、设立减负投诉举报电话、涉企收费专项检查、治理慵懒散和整治“三难”等多项专项行动,使企业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大部分企业认为政务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58.3%的企业反映公司总体负担虽然较重但仍可以接受。但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部分企业运营状况不佳,29.2%的企业反映公司总体负担明显过重而难以承受。
职能部门优企政策落实与企业感知偏差主要集中在:融资难和贵;社保负担重;税费压力大;电费成本高;招工仍艰难等方面。
(一)融资难和贵。今年来,市政府通过召开各种形式的银企对接会、加大与上级行的沟通协调力度等多种手段,极大改善了企业的融资环境。调查中众多企业主坦言,相比之前,企业的融资问题有所好转,尤其是市里出台《津市市帮扶工业企业十条》,在降低企业融资、用工成本、减轻企业负担、推动企业并购重组等方面出台了不少优惠政策,重点对企业加大了财政资金扶持力度。2016年,津市财政安排2000万元工业企业帮扶解困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我市困难工业企业的融资奖补、技改补助、兼并重组奖励、贷款贴息等。市政府出资1000万元开展“助保贷”业务,出资2000万元入股省高新产业创投基金。截止9月底,全市基本未出现工业企业贷款抽贷、缩贷和断贷现象,共新增工业企业贷款1.5亿元。各金融机构均已开展了展期、借新还旧等业务,不同程度的下调企业贷款利率。但是,调查中仍有25%的企业反映融资难和贵是制约当前企业发展的主要问题,20.8%的企业认为贷款利惠政策没有落实到位,贷款利润较基准利率上要上浮30-40%。金融部门惜贷怕贷现象严重,特别是在经济下行、企业经营困难的形势下,这种现象更为明显。一些企业还反映,与企业关系密切的贷款抵押、增资验资等审批项目手续繁琐,特别是,在企业资产(如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面对不同年度或者不同的审批事项,要对同一资产重新进行审计、评估,每次都要收取相应的费用,给企业精力、财力上带来很多不必要的负担。
(二)社保负担重。人社部门今年根据《津市市帮扶工业企业十条》文件精神,严格降低了费率,对符合要求的园区43家企业降低了费率(企业养老保险由20%降至14%);根据湘人社发[2016]36号,企保单位部分由原来的20%降至19%。失业保险单位费率由1.3%降至1%,个人费率由0.7%降至0.5%;根据湘人社发[2016]24号,农民工劳动报酬保证金由原来总造价的15%降至2%预存。企业感知上,“五险一金”中由企业负担的部分占到人工成本支出30%左右。其主要原因:一是计算缴费基数不合理。“五险一金”中的大部分险种(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费均以全省企业在职职工平均工资总额为基数,忽略了私营企业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偏低的情况,导致其缴费高于企业应当承担的标准。目前我市执行标准的基数是2695元,而我市很多行业的工资在1800-2500元之间。二是参保率要求过高。社保部门要求企业全员参保,与企业人员流动性较大的实际情况不相符,特别是纺织企业农村女工多,她们参加了农保,宁愿多得工资也不愿扣缴社保款。三是部分惠企政策没有落实。目前我市工伤保险执行的标准还是以前的三档,分别为1.3%、1.9%和2.7%,为减轻企业负担,2015年7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对工伤保险的缴费费率和档次划分进行了调整,费率标准由原来的1%-3%降低到0.2%-1.9%,但由于工伤保险是省级统筹,在省里没有出台相关政策前,我市工伤保险的执收部门也还未将这项惠企政策落到实处。
(三)税费压力大。“营改增”推进后,税负有所下降,1-9月我市税收收入完成34183万元,同比下降1.6%,高新技术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移动、联通、电信、中石油及中石化等企业的税收预征率下调,房地产业的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改为查帐征收,资源税由从量计政改为从价计征等,这一系列税收优惠的落实减轻了部分企业的负担。但还有部分企业反映税收抵扣没到位,土地税、房产税压力较大等。另一方面,行政事业性收费较高。一是水资源费、环保排污费过高。生物医药企业普遍反映排污己达三级排放标准,但环保新政实行一级标准管理,企业负担加重;企业还希望对没有造成水体污染的自釆冷却用水应酌情收取水资源费。二是中介及规费过多过重。发改局今年严格审查涉企收费项目标准,给企业下发了各行政事业单位涉企收费目录,加强了涉企收费监督检查,在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下降的同时,企业与行政许可审批相关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却出现同比上升的问题。企业反映在安监(安评)、环保(环评)、住建指定测量(绘)等服务中,由于中介机构服务往往带有垄断性质,且工作与行政审批有千丝万缕的关系,企业在办理行政审批时只有忍气吞声,无可奈何。三是“三乱”现象仍有发生。企业反映仍有少数部门向他们收取报刊费、卫生费、赞助费等。
(四)电费成本高。我市电力部门严格执行省物价局下发的最新电价文件(湘发改价商[2016](1)号),企业用电正在逐步降低,大工业电价由0.7097降至0.6922元/Kwh,非、普工业电价由0.886降至0.8577元/Kwh。为促进经济增长,湖南公司下发了《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关于采取电价措施扩投资稳增长的通知》(湘电公司财〔2015〕472号):变压器年暂停次数增加、减容期满继续减容或赞同的基本电费在原本的标准上减半、2015年10月1日后新装客户容量和需量收取新标准(湘陶公司已执行)。企业感知上,相比外省,工业用电收费较高,纺织企业反映本市企业用电每度0.70元,湖北同行业仅0.48元,现煤价己由每吨900元降至200多元,但电价未明显下降;另一方面基本(容量)电费(座机费)负担重,目前电力部门对企业自有变压器按每月20元/KVA收取座机费,导致基本电价过高,特别是企业开工不足困难时期或季节性生产低峰期,电力座机费负担更为突出。如某企业电力座机装机大,5台变压器原来每年座机费100多万元,去年生产不饱和,5台停4台,但报停不能超过6个月,电力负担很重;某水泥生产企业电力装机2870KVA,每月座机费5.74万元,该企业去年减产,开机不足三分之二,总电费占到企业生产成本的60%。
(五)招工仍艰难。今年,劳动就业处、津市市职介中心分别在春节、五一、暑假、国庆等人员相对较多的节假日进行了“返乡农民工”专场招聘会、“春风行动”就业现场招聘会、“民营企业招聘周”及就业服务现场招聘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 现场招聘会、“劳务对接”现场招聘会等,进场单位次达230次,提供岗位次达12805次,进场求职人次10585次,达成意向2349人次,达成度仅18.3%,且还不是最后落到企业人数。有12.5%的企业反映劳动力流失、招工难、人员结构老化,技术人才引不进流不住。由于本市流动人口少,也没有上规模的劳务公司,企业劳务成本不能得到相应的税额抵扣,造成企业劳务用工成本增加。
三、对策建议
企业是经济的基本细胞,是市场主体。企业兴则经济兴。在当前经济调整时期,企业运转困难的形势下,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充分发挥企业的市场主体作用显得尤其重要。针对本次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建议:
(一)制定减负清单,强化政策支撑。
一方面,出台减负政策清单。要清理整合、修订完善近年来市本级出台发布的《津市市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的若干意见》、《津市市金融机构信贷投放工作考核奖励暂行办法》、《津市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津市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品牌建设的意见》等系列涉工文件,重新整合疏理、修订出台切实可行的推进新型工业工作及企业减负政策细则,避免政出多门。另一方面,加大政策宣传。特别是加大近期各级出台的减负惠企政策的宣传,解决因企业不了解政策导致信息不对称的问题,部门推诿扯皮、拦关设卡现象,打通政策落实上的“最后一公里”。
(二)落实部门责任,硬化工作举措。
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落实中央、湖南省、常德市及本市出台《津市市帮扶企业十条(暂行)》等有关减轻企业负担政策,着力在以下几方面下功夫,帮助企业减负增效。
1.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一是奖励信贷帮企。奖励金融机构对工业企业贷款执行优惠利率、给予续贷资金支持、提高抵押物折扣率等优惠政策,确保银行对困难企业不断贷、不抽贷。二是强化融资帮扶。落地、落实、落细己列入预算的2000万元工业企业帮扶解困专项资金、1000万元中小企业互助担保贷款资金、2000万元入股省高新产业创投基金,通过规范运作达到四两拨千斤效果。三是搭建授信平台。科技工信部门要建立市域企业融资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帮助企业信贷申报受理、审核工作,减少中介机构评估成本;开展园区企业综合信用评级,方便金融机构及时准确向困难企业注资帮困。四是规范中介收费。规范担保、评估、登记、审计、保险等中介机构收费行为,规划、环保、发改、安监、金融等部门要引导中介机构进一步降低经营服务性收费,真正落实按行业最低标准减半征收的规定。五是降低过桥成本。督促金融部门落实借新还旧、即还即借等新业务,清理企业融资过程中不必要的资金“通道”和“过桥”收费环节,减少乃至逐步取消过桥费用。遏制过激收贷,打击高利贷行为;对企业社会融资利率超规定的部分,由政法部门出示公告,采取挂账止息、停息还本的办法处理,避免企业陷入债务泥潭;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债券融资,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
2.降低企业用工成本。一是准允企业灵活参保。在落实降低企业社保费率的基础上,允许企业季节性用工、临时用工在双方自愿签协议的基础上灵活参保;允许企业新招用农民工先行办理工伤保险手续,条件成熟时再参加其他险种。二是切实维护企业利益。劳动(工伤)纠纷执法仲裁时要公正公平,切实维护企业正常生产和合法利益。三是加强企业用工保障。建立乡镇用工人才信息库并加大考核奖励力度,延伸城区企业用工信息网络;对符合条件企业给予稳岗、技训、体检等补贴。
3.降低企业税费负担。一是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认真落实2015年9月17号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对轻工、纺织、机械、汽车等四个领域重点行业的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优惠政策,帮助企业盘活资金。二是简化优化办税服务。税务部门要推进服务、执法、信息等方面融合,清理规范涉税证明和手续,推进办事流程简化优化,积极探索“一窗式”国地联合办税,解决企业办税“多头跑”,资料“多头报”的问题;落实“营改增”的税收优惠政策,减轻税改引发的税收负担。三是加大财政扶持力度。要落实人才引进相关待遇,兑现企业技改补贴等各类奖补政策,实行规费减免和财政奖励措施,落实土地及厂房租赁优惠政策,降低企业创业成本。
4.降低企业水电费用。一是水务、环保部门要灵活收取工业企业的水资源费、排污费。在规避法律政策风险前提下,可与企业商定费额打捆收取。二是用活临时基本电价政策。供电企业要灵活执行《湖南省发改委关于采取电价措施扩投资、稳增长的通知》(湘电公司财〔2015〕472号),对受电容量大的工业企业在设备检修、节假期停工或生产经营暂遇困难时,灵活收取容量电费(座机费)。三是电力企业要增强服务企业意识。指导、引导工业企业科学配备变压器,合理进行变压器报停或减容,减轻企业电力座机费成本,同时要密切关注国家输配电价改革政策,及时帮助企业降低用电成本。
(三)建立长效机制,优化经济环境。
一是深化服务企业工作。扎实开展“百名领导干部与百名企业家结对服务”活动,实施一厂一策、精准帮扶;选调老干部和青年干部组成“企业特派员”,进驻企业定点服务。二是要健全企业负担情况监测机制。建议成立津市市企业负担监测网络,设立企业负担监测指标体系,及时收集分析企业负担变动情况、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企业对政府服务的诉求等情况,提供更加丰富的企业减负决策服务信息。三是加强企业负担问题的监督检查。加大对执法部门的执收执罚行为、垄断行业的经营收费行为,以及企业反映比较集中的重点部门、重点行业、重要时段的监督检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