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2018年上半年能源消耗与生产情况分析

2018-08-02 09:10 来源:市统计局 作者:综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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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来,石门县大力实施“开放强县,产业立县”战略,坚持新发展理念,积极调整产业结构,扎实推进节能降耗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 分大类行业产值能耗情况

全县128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行业分类来看,采矿业20家,综合能源消费量3305吨标准煤,同比减少-6.9%;制造业101家,综合能源消费量320602吨标准煤,同比增长15.9%;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7家,综合能源消费量342053吨标准煤,同比增长25.3%。

表一  分行业综合能源消耗情况

指标

企业数

本期

上年同期

同比增速(%)

综合能源消费量(吨标准煤)

综合能源消费量(吨标准煤)

综合能源消费量

总计

128

665960

553146

20.4

  采矿业

20

3305

3550

-6.9

  制造业

101

320602

276567

15.9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7

342053

273029

25.3





25.4

二、主要能源产品生产情况

1.原煤生产下滑。受产业调整、环保督察等因素影响,全县原煤产量从3月份开始曲线振荡运行,进入4月份增速逐步回升,6月又转为回落,今年以来增速总体呈下降态势。2018年上半年全县规模以上工业原煤产量为86817吨,同比下降22.6%。

2.发电量升幅加大。电力行业产能得到充分利用,上半年在皂市水电站退规的情况下,规模以上工业发电量达239328万千瓦时,同比增长23.8%。

三、规模以上工业能源消费特点

1.能源消费品种单一。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原煤、电力消耗为主,其他能源所占比重较小。1-6月,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消费总量为665960吨标准煤,同比增长20.4%。其中原煤消费量为478513吨标准煤,占能源消费总量71.9%;电力消费量为53786万千瓦时,折66103吨标准煤,占能源消费总量9.9%;

2.重点能耗企业消费能源比重大。1-6月,全县128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综合能源消耗总量为665960吨标准煤,耗能千吨标准煤以上企业单位有15家。能源消费量为646506吨标准煤,占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消费总量的97%,其中:原煤消费量1079440吨,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原煤消费总量99.7%;电力消费40000万千瓦时,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电力消费总量的74.4%。

四、规模以上工业能源消费存在的主要问题

1.原煤在全县工业企业的能源消费中比重较高。这种燃料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总量大,污染多,增加了节能减排的控制难度。

2.企业对能源消费的重视程度不够。部分企业对节能目标不明确,对能源统计不重视,统计人员能源统计业务知识欠缺,工作流程不熟悉,工作方法不科学,企业能源统计工作不到位,能耗指标填报不准确。

五、对策建议

1.构建再生能源、清洁能源供应结构网。工业经济发展离不开能源,能源不足或者高消费将制约工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一方面是加快发展新能源产业,提高可再生能源及清洁能源利用,大力推广电力、天然气等优质能源,大力开发利用新能源,推进太阳能开发利用,对家居、酒店、公园、工厂、办公场所以及城镇公用设施等各个方面进行节能改造与管理,实现生产生活中各种能耗排放达到微量。另一方面是完善优质能源供应保障系统,加大天然气等优质能源调入量,统筹考虑将天然气管道覆盖到工业园区,有效促进和推动企业选择优质能源,遏制煤炭消费过快增长。

2.突出经济结构节能战略性调整。提高能源综合利用率,减少环境污染,必须进行产业结构、行业结构的合理调整。继续把好项目入口关,严控新上高耗能项目,加大能评环评审批力度,加大对能耗低的医药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等高新技术产业投资,确保新上项目能耗、煤耗在可控制范围之内。

3.加强对高耗能企业监测。对高耗能企业进行跟踪监测,密切关注新开工高耗能企业和项目,密切关注能耗变动形势,作好跟踪监测和预警分析,及早发现影响全年节能目标完成的突出问题,制定相应措施,防止能耗过快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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